灌南地税局 2016年度部门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及当地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收、基金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3、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监督执行本地区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4、监督检查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承担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6、承担税收稽查工作,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7、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干部队伍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作风、行风建设。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无下属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1)强化收入统筹。
(2)加强重点税源监控。
(3)狠抓堵漏增收。
2、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1)着力强化基础管理,
(2)切实加强发票管理
(3)推动改革举措及时落地
(4)借助大数据提升风险管理效能
3、稳固推进法治地税建设
(1)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3)严格落实执法考核
(4)加大涉税大要案稽查力度
4、持续优化便民办税举措
(1)深入贯彻《全国纳税服务规范2.3版》,实施纳税服务标准化管理
(2)推动国地税合作
(3)健全纳税人权益保障机制
5、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
(1)开展“核心价值引领、职业道德示范、文化实践创新、文化品牌提升、文化资源共享、文化惠民拓展”六大行动,积极参与2016年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
(2)落实“五必谈、五必访”活动要求
(3)强化内部人才师资库建设
(4)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6、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1)进一步完善日常廉政教育
(2)积极探索自我教育、组织教育和社会教育相融合的新型廉政教育模式
(3)加强税务人员廉政心理预防机制的研究和探索
7、全面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1)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绩效文化作为税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2)抓好持续改进,突出抓好县局党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特别是年度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落实的考评
第二部分 灌南地税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灌南地税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202.5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102.63 万元,减少 4.63%。主要原因是今年业务征收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有所下降。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2202.55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790.18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790.1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5.87 万元,增长(减少) 3.21 %。主要原因是有新进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
2.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412.3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58.4万元,减少 27.75 %。主要原因是今年业务征收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有所下降。
(二)支出预算总计 2202.55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848.67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保障行政运行各项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16.34 万元,增长 13.2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1.17万元,全部为单位人员养老金等社会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72.71万元,主要为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215.1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5.78 万元,增长 2.16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987.3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28.4万元,减少 11.51 %。主要原因是今年业务征收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有所下降。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202.55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790.18 万元,占 81.27 %;
上年结转资金 412.37 万元,占 18.723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202.55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215.18 万元,占 55.17 %;
项目支出 987.37 万元,占 44.83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202.5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2.63 万元,减少4.45 %。主要原因是今年业务征收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有所下降。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202.5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02.63万元,减少4.45 %。主要原因是今年业务征收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有所下降。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632.33万元,即税收事务(20107)1632.33万元,包括(1)行政运行(2010701)901.73万元(2)其他税收事务支出(2010799)730.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81.17万元,包括(1)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2080303)43.8万元;(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4)3.1万元;(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5)3.7万元;(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59.5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21)177.5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210201)177.55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15.1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63.3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151.8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202.5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2.63 万元,减少4.45 %。主要原因是今年业务征收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有所下降。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15.1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63.3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151.8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51.84 万元,比2015年减少1.55 万元,降低 1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去年减少3个,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60 万元,同比减少15 %,主要原因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减少接待量,降低接待标准,规范接待流程,同是公务用车实行了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5 %;公务接待费支出1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4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5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实行了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5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行内部控制,尽量减少接待,降低接待标准,公务接待人数、次数均大幅下降。
灌南地税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压缩会议规模、控制会议数量,超标准接待坚决不允许报销。
灌南地税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20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市局要求大干四季度,原本县局在四季度安排的培训取消,而今年无此项规定。另外今年是营改增第一年,县局计划在全县范围组织大规模的业务培训和两次系统内全员培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表11:2016年度灌南地税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