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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6-01388 信息分类: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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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省、市政法委、省、市综治办的部署,统一政法、综合治理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2、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3、组织…

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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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省、市政法委、省、市综治办的部署,统一政法、综合治理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工作。

4、承办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5、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6、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

9、办理县委、县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政法委共计 1 家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强化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信访形势持续好转。二是治安状况不断改善。三是突发事件处置果断有效。

2强化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二是着力推进普法宣传,引导全民守法。三是着力推进司法规范,促进公平正义。四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突出问题取得实效。

3、强化治理创新,着力提升和谐灌南质效一是狠抓综治实战平台建设。二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是扎实开展系列专项治理。四是强化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五是开展政法队伍专项评议。

第二部分 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509.6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146.39 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安排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经费100万元为新增项目,同时因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大幅提高。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09.6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09.63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509.6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6.39   万元,增加  40.3    %。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安排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经费100万元为新增项目,同时因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大幅提高。

(二)支出预算总计  509.63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8.64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20.92      万元,增加40.6%。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安排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经费100万元为新增项目,同时因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大幅提高。

2.公共安全支出57  万元,全部为省补司法救助专项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49 万元,全部为单位人员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4. 住房保障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35.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8万元,下降21.8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以及机关养老制度改革,行政退休人员经费不再编在本单位下。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374.5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安排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经费100万元为新增项目,以及部分上级补助资金跨年度实施。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509.63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09.63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09.63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35.1  万元,占   26.5    %

项目支出    374.53  万元,占   73.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9.6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146.39 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安排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经费100万元为新增项目,同时因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大幅提高。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政法委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509.6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46.39 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安排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经费100万元为新增项目,同时因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大幅提高。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

1行政运行2013601)支出202.03万元_,与上年相比增加94.63万元,增长88.1%。主要原因是新增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经费10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602) 支出202.61万元_,与上年相比增加12.31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使用的部分业务经费,2016年重新安排。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 支出14万元,为省补专项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204

其他司法支出(204069957万元,为省补专项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1.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支出24.49万元,全部为单位人员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35.1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6.1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 18.9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9.6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6.39   万元,增加  40.3    %。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安排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经费100万元为新增项目,同时因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大幅提高。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35.10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6.1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 18.9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0.02 万元,比2015年减少30.38万元,降低75.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15年同比下降64% ,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交费用及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于上年预算数,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交费用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9 万元,本年数于上年预算数。主要原因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

政法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政法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表1:2016年度灌南县政法委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6年度灌南县政法委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6年度灌南县政法委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6年度灌南县政法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6年度灌南县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表6:2016年度灌南县政法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7:2016年度灌南县政法委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8:2016年度灌南县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9:2016年度灌南县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表10:2016年度灌南县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表11:2016年度灌南县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灌南县政法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13:2016年灌南县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表

专项资金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