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员陈晓周、刘名 报道)日前,灌南县局(分公司)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灌南县局(分公司)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争创文明单位列入年度重要工作部署,制定了创建规划和实施细则,精心打造“学习型、服务型、责任型”企业,确保创建活动的持久深入开展。一是提升道德风尚,增强队伍素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引领,以“高标准、严要求”创一流干部职工队伍。二是开展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结对帮扶、社会救助等工作,广泛开展“慈善一日捐”、“爱心献血”等一系列公益活动,为行业楷模战略全面落地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强化文明执法,树立行业新风。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真假烟辨别、“6·29”普法等活动,宣扬文明执法,维护辖区经营秩序的稳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