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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16-0006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6-09-14
文号: 灌海渔发〔2016〕8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局属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龙虾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海渔函〔2016〕45号)精神,针对近期我省多地发生食用小龙虾后发生横纹肌溶解综合症病例情况,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小龙虾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小龙虾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 知(原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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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龙虾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海渔函〔2016〕45号)精神,针对近期我省多地发生食用小龙虾后发生横纹肌溶解综合症病例情况,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小龙虾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围绕小龙虾养殖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全面系统的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迅速反应,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通过开展风险信息提示、生产技术指导、专项监督检查等行动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做到风险受控,防患于未然。

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培训,强化投入品使用的执法监管和指导,督促小龙虾生产者、储运经营主体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档案、记录,严格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休药期制度、安全自控制度和产地证明制度,确保我县地产小龙虾质量安全。

三、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加大对小龙虾养殖、储运环节的巡查检查频次,实施网格化执法监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明确执法责任人,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做好巡查检查工作记录,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的空间。

四、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坚持快速检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强化对小龙虾养殖和收储运环节的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覆盖率,及时发现问题,严防违法使用违禁药物,切实保障上市小龙虾质量安全。

五、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小龙虾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于抽查出的不合格小龙虾和生产单位,一查实,确保做到100%通报100%查处到位。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9月14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6年9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