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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16-00220 信息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 税务,公告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6-12-16
文号: 2016年第7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及议定书于2015年5月25日在智利圣地亚哥正式签署。《协定》及议定书已完成生效所必需的中智双方国内法律程序,自2016年8月8日起生效,适用于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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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7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

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

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

生效执行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及议定书于2015525日在智利圣地亚哥正式签署。《协定》及议定书已完成生效所必需的中智双方国内法律程序,201688日起生效,适用于201711日及以后取得的所得。

  《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1211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承办

办公厅201612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