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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16-0013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意见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6-10-09
文号: 灌建发〔2016〕3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灌南县2016-2018年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灌政发〔2016〕13号)文件精神,你处提出的关于灌南县2016年度住宅小区整治提升工程改造项目,经研究,同意你处先期启动对“城市花园”、“中心花园”两个小区整治提升改造工程。

关于实施灌南县2016年度住宅小区整治提升改造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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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633

关于实施灌南县2016年度住宅小区

整治提升改造工程的意见

 

县房产处: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灌南县2016-2018年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灌政发〔201613号)文件精神,你处提出的关于灌南县2016年度住宅小区整治提升工程改造项目,经研究,同意你处先期启动对“城市花园”、“中心花园”两个小区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一、项目地址

两个改造项目在灌南县新安镇新东南路

二、改造内容

1、屋面防水维修4582

2、补植绿化115416

3、道路维修3490

4、疏通下水道864m

5、路灯维修61盏。

三、投资金额

该项目总投资约为130万元整。

四、资金来源

改造项目资金从该两个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核减。针对上述改造内容,请根据招投标程序,择优选择施工

企业。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109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10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