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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83/2011-0001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1-04-12
文号: 灌财发〔2011〕6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1年全县持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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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全县持证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2011年工作要点》(苏财办会〔20113号)、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119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持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连财会〔201110号)和内控体系实施等相关要求,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发展现状,决定在2011年对我县持证会计人员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培训工作。
    
一、培训内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其相关配套指引。
    
二、培训对象:20111231日前持有我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期间在我县办证的和调入持证人员)。
    
三、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培训点设在灌南县会计学校(灌南人民东路42号),培训时间安排在20114—201112月。

四、培训方式:面授为主,课时不少于20课时。另开展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试点,作为本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效补充,完成网上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并通过考试的持证会计人员,持证到财政局进行确认。
    
五、培训收费标准: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苏财综[2003]157号)规定,每人收100元。
    
六、培训要求。为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期间对学员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持证会计人员,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贴上 “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合格防伪标识(防伪标贴实行全市统一印制,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须补课学习后再贴标识),并将本人学习记录录入我县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县各主管部门需集中培训的,由该主管部门负责将本系统内的“2011年持证会计人员培训报名表(含电子版)于培训前报县会计管理局,以便统筹安排培训计划。
   
凡逾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会计人员,则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法规进行处理,连续在两个年度内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会计人员,在全省即将升级的新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将不再予以确认。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汤磊 联系电话:83289300

附件:2011年持证会计人员培训报名表

            

 

 

 

 

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2011年持证会计人员培训报名表
主管部门(盖财务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主题词会计  继续教育  培训  通知                      

  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市财政局会计处

灌南县财政局                    2011年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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