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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46/2016-0008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社团管理,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6-12-14
文号: 灌民发(2016)14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自行车运动协会:你单位2016年12月2日关于申请注册登记“灌南县自行车运动协会”(法人)的报告已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省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注册登记“灌南县自行车运动协会”(法人)。业务主管单位:灌南县…

关于同意灌南县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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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你单位2016122日关于申请注册登记“灌南县自行车运动协会”(法人)的报告已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省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注册登记“灌南县自行车运动协会”(法人)。

业务主管单位: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724MJ72025013

法定代表人:凌志平

                    

希你会自批复之日起,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按照章程所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特此批复。

                             灌南县民政局

                           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