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前期聘请专业单位开展生态红线调整的调研、论证、研究等工作,县委、县政府近期印发了《关于印发灌南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对我县生态红线区域进行了优化调整。
我县生态红线区域优化调整后,总面积为238.09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3.12%,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36.36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53%,二级管控区面积201.37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9.59%,生态红线区域管控级别和面积得到全方位提升。
规划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灌南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优化调整方案》,加强管控力度,切实把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好、管理好,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灌南,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