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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0X/2016-00036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12-05
文号: 灌开发〔2016〕6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国、省、市、县“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同…

经济开发区2016年今冬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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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国、省、市、县“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群众广泛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全力维护园区今冬明春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狠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

1、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组织安监、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督促每个企业、居民楼院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创建活动:一是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三是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推广安装集中充电桩。四是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五是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运用“一短两微”(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六是建全微型消防站,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2、做实做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一是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单位消防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二是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微型消防站队员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QQ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辅助提示疏散。四是明确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一旦有人拨打“119”报警电话,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五是出台政策性文件,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及队员。

3、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对老旧厂区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并结合实际,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二是检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三是安监、派出所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4、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派出所及基层网格力量对“三合一”场所进行网格化排查,依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进行整治,重点清查违规住人、疏散逃生通道不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规范、防火分隔措施不落实、灭火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问题。落实第一责任,规划、国土、城管、派出所、安监等部门依照职责实施综合治理、分类治理,联合开展“清人行动”,加大联合整治力度。鼓励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实用消防设施,引导成片“三合一”场所重新进行产业区域规划和升级,强化源头治理。

5、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制鞋、制衣、纺织、玩具、电子、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核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是否消除、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纠正、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依法履职、是否建立了长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按照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排查中新发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对未经行政许可违法生产、采用彩钢板搭建、通风除尘不到位、液氨制冷设备和管道敷设管理不规范、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等严重违法行为,派出所、规划、国土、安监等部门要依照职责严肃处理,形成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隐患久拖不改的,组织联合执法,挂牌督办。

6、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行动,对园区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过堂审查、制定方案,确保冬春火灾防控行动结束前整改完毕。对新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挂牌督办,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强力督改。要通过签订责任状、召开约谈会等形式,明确隐患单位的整改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地方主流媒体分批次予以曝光。

7、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紧盯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国、省、市、县“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并督促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8、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园区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派出所重点开展“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集中行动,加强对有关行业部门开展消防排查的业务指导,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火灾预防措施,同时,扎实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建立健全联勤联训机制,加强熟悉演练和水源排查,严格落实重要节点执勤战备措施,随时做好灭火救援的战斗准备;安监部门重点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编制印发“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2016年底前,园区完成城乡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制修订。派出所要会同规划部门及时组织对消防规划进行修订确保消防规划合规、可行。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6年底前,园区完成市政消火栓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年度建设任务。规划、派出所等部门,要依据消防规划、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开展消防水源、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地理信息共享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保养工作。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

4、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六有”标准,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平台或其他公共服务平台,实行网格长、网格员备案制度,做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组织。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推动乡镇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加强网格化工作督导检查和总结表彰2017年3月底前,60%的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5、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对全县已建成的区域联防组织要逐一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人员到位、装备到位、制度到位、工作到位、台账到位,确保真正建成、真正有用,区域联防组织必须实体化运行。

6、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按照省政府消防大数据建设通知要求和推进会精神,坚持“警务上云、数据强消、预知预警、掌握主动”的顶层设计,依托社会力量,共享数据资源,搭好框架平台,加快消防大数据建设步伐,为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提供信息支撑,引领工作机制变革。按照“政府投资建设、消防负责管理、单位免费接入”的公共服务模式推进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作,2016年底前,现有单位接入总量不低于60%,新建单位同步联网接入,优先接入火灾高危单位 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应用范围,增加安装数量,提高技防水平。

7、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园区单位强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制度,强化法定代表人履职。要广泛推广应用单位消防管理APP软件,将消防管理有效融入单位日常管理。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等情况启动联动惩戒,在项目审批、证券融资、用地审批、银行贷款、保险费率等方面予以限制。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派出所、安监等部门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进学校”、“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等专项活动。要针对季节火灾特点,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扎实推进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抓好重要节点宣传。要组织开展好 “119”消防安全月系列宣传活动,围绕宣传主题,发动各行各业、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和强大的社会声势。要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3、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按照市消委会组织培训行业部门、大型企业负责人和联络员的方式,继续深入开展园区单位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前期没有参加培训的组织集中培训,力争在2017年3月底前培训一遍,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11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各有关部门做好行业系统内部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舆论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园区和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园区和相关行业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园区成立领导小组,由副主任孙小慧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组员。

(二)统筹推进,加强联动。园区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做好监督执法、执勤备战等本职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调度,主动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信息互通和业务指导,强化整体推动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县政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强化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园区工作方案请于11月15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2017年3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