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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6-0000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公安、安全、司法,其他,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12-15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6〕8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公共管廊管理有限公司新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公共管廊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公共管廊管理有限公司新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公共管廊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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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689

关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公共管廊管理有限公司新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公共管廊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公共管廊管理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新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公共管廊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公共管廊建设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6-320724-76-01-526554

三、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的新港大道、亚邦路、纬四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纬二路等,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全长约3580米的主管廊、全长约3480米的次管廊及2425米的支路管廊的基础工程、管廊主体结构、可视监控系统、接地系统,不包括管道。(管道由落户企业根据需求向连云港化工产业园管委会,请有资质设计单位提出的管道设计方案并报管廊设计单位核算荷载后并确定管位,由落户企业根据管道施工图纸规范组织施工)。本次公用管廊分为主管廊、次管廊、支路管架。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755.06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1213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12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