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6〕98号
关于灌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改扩建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妇幼保健院:
你们报来关于灌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灌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改扩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6-320724-83-01-529281。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扬州北路东侧、灌河路南侧,毗邻灌南县行政机制办公区和灌南县经济开发区(原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工程主体为5层主体建筑及2层裙楼,同时改造部分配套用房,项目还新建一栋2层儿童保健中心,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停车场、供水、供电等辅助工程。建设规模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33000平方米,其中本次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剩余13000平方米土地作为未来发展预留用地。拟建项目改造面积16000平方米,新建儿童保健中心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绿化面积8000平方米,道路广场停车场面积5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50张。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019.4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