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6〕94号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建徐州路污水管道(周口河截污)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关于新建徐州路污水管道(周口河截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徐州路污水管道(周口河截污)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6-320724-78-01-528387。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徐州路,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南起长江东路、北至新港大道,污水管道管径为d600-d800,管线全程长度约3.49km。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94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