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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6-0000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12-29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6〕9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第二中学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灌南县第二中学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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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695

关于灌南县第二中学改扩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第二中学: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第二中学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第二中学改扩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6-320724-82-01-525876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78000.39平方米(约117亩)、总建筑面积46987.48平方米,建设35层教学楼、15层图书办公艺教楼、25层宿舍楼、13层餐厅楼、12层多功能报告厅等,及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新东北路16号,军民路南侧、新东北路西侧、新安北路东侧、回龙路北侧。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4493.2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代表:姚洪斌。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12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