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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6-0001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公路,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12-05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6〕8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灌南县健康路(军民路-惠泽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灌南县健康路(军民路-惠泽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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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685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

灌南县健康路(军民路-惠泽路)道路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灌南县健康路(军民路-惠泽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健康路(军民路-惠泽路)道路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6-320724-78-01-517758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建设道路全长约403米,道路红线宽24米;道路工程为混合车道、人行道及路牙等。(2)排水工程主要为两侧雨水管道、西侧污水管道及雨污水检查井、雨水口等。

项目位于灌南县健康路,起点军民东路、终点惠泽路,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92.4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代表:耿学双。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1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1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