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9日新安镇人民政府上报拆迁安置户。经研究会办,原则同意2户。建设标准:面积及高度与其他安置户一样。并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11日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监督电话:0518-83297001(村镇股)。
图一:南苑小区西侧
图二:曹庄小区
| 索引号: | 014309391/2016-00002 | 信息分类: |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其他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16-12-02 |
| 文号: | 无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2016年11月9日新安镇人民政府上报拆迁安置户。经研究会办,原则同意2户。建设标准:面积及高度与其他安置户一样。并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11日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监督电话:0518-83297001(村镇股)。图一:南苑小区西侧图二:曹庄小区 | ||
2016年11月9日新安镇人民政府上报拆迁安置户。经研究会办,原则同意2户。建设标准:面积及高度与其他安置户一样。并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11日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监督电话:0518-83297001(村镇股)。
图一:南苑小区西侧
图二:曹庄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