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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17-00006 信息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 税务,公告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7-01-09
文号: 2016年第9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于2015年12月1日在哈拉雷正式签署。中津双方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协定》于2016年9月29日生效,适用于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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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9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

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

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于2015121日在哈拉雷正式签署。中津双方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协定》于2016929日生效,适用于自201711日起取得的所得。

  《协定》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1229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承办

办公厅201612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