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为持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事故风险防控,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连交〔2017〕36号)精神,县局决定3月份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为着力点,突出风险预控、关口前移、依法治安,扎实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推进安全生产除险工程,全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完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监管、跟踪落实、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及时排查、曝光、整治、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两会”期间和春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覆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公共交通、客货运场站、驾培维修机构、内河水上运输、渡口渡船、公路安保与路域环境、航道运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危险品运输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城市公交车等重点车辆;突出客货运站场、内河港口码头、渡口渡船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近年来发生事故、被各级挂牌督办和责令停业整顿的重点企业;突出2016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以及各项专项整治中排查发现但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运行系统、基础设施、车辆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突出: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以及安全总监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管理等情况;
8.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进一步检查各直接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打击非法违法建设与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采取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直接监管部门专项检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相结合,强化依法治安,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重点行业安全状况。
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相结合,严格督促企业对照“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全面排查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限期整改。
4.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推动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运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推行重点岗位和重点车辆应急处置卡,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6.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相结合,强化高危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及早预防,强化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7.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相结合,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执法。
三、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推动系统内“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开展,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统筹、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确定并通过媒体公示、挂牌督办系统内重大隐患,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相关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并验收销号。
(二)各行业领域直接监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工作方案,检查指导推进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并跟踪督改。
(三)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一必须五到位”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管理工作漏洞,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建立“岗位、班组(车船)、车间(部门、车队、项目部)、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全员排查隐患,落实隐患治理措施,执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建立完整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资料。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切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责任,切实将消除隐患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抓紧抓实。县局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安全办负责人和各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隐患排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一线、生产经营单位,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月”工作方案请于3月1日前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局安全办。
(二)突出风险辨识,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连云港市交通运输行业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连交〔2016〕212号)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对企业运行、车辆船舶、设备设施、操作(驾驶)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危险因素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分析辨识、登记建档,按照危险程度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落实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应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确定隐患级别及整改方案,并逐级上报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深入基层和生产经营建设一线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对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综合整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连交〔2017〕31号)精神,紧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上下联和、部门联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行业部门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管执法中,要同步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督检查。要加快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
(四)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巡查督查。各单位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汲取教训,围绕“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结合去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和督查巡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综合运用全员排查、多轮督查、暗查暗访、交叉检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分行业领域牵头组织开展督查检查。要通过建立台帐、重点督办、整改验收销号等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工作力度,促使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县局将对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月”开展情况组织专项巡查督查,并将巡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开展情况,落实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同时,要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连同“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总结于3月27日前报送局安全办。重大事故隐患“零报告”的单位,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
联系人:陆文杰,电话:83219565。
附件: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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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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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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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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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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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改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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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改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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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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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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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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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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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年 月 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会。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