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16号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泰州
南路雨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关于新建泰州南路雨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泰州南路雨污水管道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7-320724-78-01-504951。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泰州南路,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泰州南路雨污水管道工程,全程约1280米。雨水管道布置在道路东侧距道路中心线20米处,收集本段道路及道路两侧150米范围内的雨水,排入长江路已建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布置在道路东侧距道路中心线29米处,收集本段道路两侧污水,排入规划鹏程东路DN600污水管道。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85.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