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18号
关于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新建灌南县太仓路(新港大道-军民路)
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新建灌南县太仓路(新港大道-军民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灌南县太仓路(新港大道-军民路)道路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7-320724-48-01-505523。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太仓路,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1)该工程起点为已建新港路、终点为已建军民路,全长1086米、宽30米。道路工程为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路牙沿、标志标线等。(2)排水工程主要为单侧雨水管道、单侧污水管道及雨污水收水井、雨水口等,并做好管线综合规划布设。(3)桥涵工程,需新建跨调度河桥梁一座,为3跨10米简支梁桥以及2座管涵。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4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