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014309316/2008-00003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其他,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08-03-12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司法局主要职能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南县司法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

 

()贯彻上级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根据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依法治县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各乡镇和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管理、监督全县的法律服务工作,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社会法律咨询机构。

    ()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和“14 8”法律咨询服务。

    ()管理、指导全县的人民纠纷调解工作,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司法科员和基层司法所工作。

    ()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