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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71/2017-0001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3-07
文号: 新委发〔2017〕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委发〔2017〕8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2017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委会,镇直各单位:新安镇2017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2017年3月7日 新安镇2017年度招商引…

关于印发《新安镇2017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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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委发〔20178

 

关于印发《新安镇2017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委会,镇直各单位:

新安镇2017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737

 

 

 

新安镇2017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招商引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我镇招商引资力度,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发展,充分调动全镇上下招商引资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一)全年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2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

(二)村(社区)新引进各类

企业实现地方财力总和超1000万元。

二、工作重点

围绕新安镇经济发展的重点、有潜力、有优势、有特色、能改善经济结构、提升发展水平的产业,深入开展补链式和延链式招商。一是结合硕湖片美丽乡村示范带招引一批农业项目,在环境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二是利用太仓园区发展契机,招引一批高新企业,促进镇域经济发展;三是盘活集体存量资产,利用各村(社区)闲置厂房、校舍及土地,创办一批微小型企业,扩大村内用工,带动集体经济;四是充分发挥我镇在外创业人才多的优势,借助苏州党支部、连云港商会等平台,紧盯苏南、上海等重点区域开展招商引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建立镇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招商引资;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招商动态,督查招商进度,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二)完善政策,优化服务。研读吃透县委、县政府和各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各类优惠政策,从土地保障、企业扶助、人才引进、创新鼓励等方面重点对来我镇投资者给予鼓励和扶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工作不力而导致项目流失的,由于投资环境问题造成已落户企业迁出的,由镇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客商库,强化跟踪对接服务。优化政务环境,完善全程代理服务机制,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绿色通道”,为项目接洽、审批核准、开工建设、运营管理等提供全过程服务。建立镇三套班领导与企业联系制度,定期上门走访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服务、生活配套,切实解决企业关心的生产、生活问题,创造稳定、透明、高效的投资和发展环境。

(三)强化保障,营造氛围。设立专项资金,资金规模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从招商引资奖励、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包装推介、招商活动开展、项目对接洽谈引进等方面加以引导和扶持。对急需的招商引资人才,要重点引进,并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力度,以招商看业绩、以招商论英雄、以招商用干部。进一步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力度,深挖成功事例,宣传典型,营造氛围。

四、督察考核

(一)考核对象:三套班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考核内容:1、新引进县外客商投资的项目,以固定资产投资超2000万元工业项目为主;2、新引进各类企业的财政贡献。

(三)考核目标:

1、三套班领导班子成员:三套班领导班子成员所分管村里至少有一个村完成目标任务(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超2000万元工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或新引进各类企业的年财政贡献累计超过100万元)。

2、各村(社区)书记:村(社区)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超2000万元工业项目、1000万以上的服务业项目或新引进各类企业的年财政贡献累计超过100万元。

(四)完成考核确认:各村(社区)将新引进企业投资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报镇招商办备案确认,镇招商办审核无误后出具备案确认函,镇财政分局根据备案确认函核算新引进企业税收完成情况。

五、招商引资有功部门和个人奖励

新引进的项目开工建设并有一定形象进度(主体厂房打桩和地下基础)且符合投资协议进度要求或新引进各类企业已经产生财政贡献。根据引进项目的实际到资额,给予项目引进村(社区)或者个人奖励。

(一)年终考核奖惩制度:

1、奖励:主要依据本年度各村(社区)引资企业对镇财力的贡献大小划分等级并对突出村(社区)、部门和有功人员兑现奖励。根据县委、县政府奖励金额,镇政府给予同等金额配套奖励给相关村(社区)。

2、惩罚:依据每年年底由镇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考核各村(社区)招商引资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三套班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参与年终考核评优;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社区)取消年终考核一等奖资格。

(二)村级招商引资奖励:村(社区)新引进企业纳税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低于每年20万元的,镇财政将该财力全额划拨至村(社区)专户,地方可用财力在每年20-100万元划拨地方可用财力90%至村(社区)专户,由各村(社区)合理安排支出(1、村(社区)正常公共建设支出;2、村(社区)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支出;3、村(社区)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经费支出)。财力在每年在200万以上的项目一事一议。

(三)新引进的工业、服务业项目奖励:凡引进项目并成功落户,待县审核确认后,由镇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对招商团队兑现奖励:工业(非化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5000万元(含2000万元),奖励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2‰;工业(非化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奖励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1.5‰(不低于10万元);化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奖励该化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1‰;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奖励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1‰;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大于20万元。

(四)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的奖励由各村(社区)自行安排。招商引资有功人员主要是项目信息提供人和项目跟进、洽谈牵头人,镇专职招商负责人不作为有功人员。县委、县政府奖励金额不在此列。每个项目签约后,各村(社区)要及时将签约文本、项目信息提供人以及项目跟进、洽谈牵头人名单报镇招商办登记备案。

(五)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经三套班会议研究给予重奖。

六、本办法由镇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73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