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持续加强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事故风险防控,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基础,根据县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发〔2017〕5号)和市农机局《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连农机〔2017〕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3月份在全县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为着力点,突出风险预控、关口前移、依法治安、扎实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完善单位自查、自报、自改、部门监管、跟踪落实、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安全风险防范与农机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及时排查、曝光、整治、消除一批农机事故隐患,全力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和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开好头、起好步。
二、工作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内容
根据县安委办和市农机局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实际,这次排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检查制度和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重点农机作业区域的安全环境状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3、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4、农机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5、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等制度建立,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责任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及演练情况。
6、农机维修网点、农机服务合作组织等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完好状况以及日常管理维修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二)排查方式
机手、农机经营企业自查与专项检查及综合督查相结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县局成立由局长高天松任组长,局各股室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也要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严从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平安农机通”等媒体,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加大对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农机宣传以往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村组以及“致机手的一封信”等工作,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机手深刻认识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月”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单位各部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农机经营企业以及全国“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农机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要负总责,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四)强化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局管理股、监理所要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农机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要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农机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农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月”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落实隐患信息报送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统计上报,建立健全隐患数据台账资料,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畅通信息,按时上报材料。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掌握辖区内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并于3月5日前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月”工作方案,3月10日和3月20日报送阶段进展和旬报表,4月1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月”工作总结至县局管理股。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3月1日
抄报:市农机局,县安委会。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印发
附件: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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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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