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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11-00014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1-03-18
文号: 灌政办发〔2011〕1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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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部门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网站是宣传党的政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廉政建设的重要窗口,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便民服务、与公众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是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全面展示锦绣灌南的重要载体。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是加快政务信息化进程的重要措施,是密切政府与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建设好各级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是公民知情权的体现,是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建设民主法制政府的必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对政策的决策和执行暴露在公众面前,权力运行从隐蔽变成透明,有助于公民对政府行政的参与,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赖,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建设透明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新时期的政府管理方式逐渐转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政府机关与公众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是今后行政的重要趋势,政府信息公开为公民与政府之间提供双向信息沟通和交流平台, 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建设高效服务政府的必然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强化领导。要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并采取有效措施,本着“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各级政府网站建设好,维护好,使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法律规定,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多措并举,倾力建好政府网站
一要保障网站供给。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网站建设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保证网站建设人员到位、经费充足和办公条件良好,为网站建设提供一个为民服务的良好环境。
二要完善网站栏目。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基本栏目设置,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乡镇(部门)简介、机构设置、职能、领导简介、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招商引资、政务动态、交流互动、办公地址、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栏目,还可以设置服务中心和重点工作以及宣传地方特色的栏目。
三要及时更新内容。要建立网站管理和考评制度、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度,加强内容保障工作和栏目建设,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及时梳理和更新各栏目内容,对陈旧的栏目信息要及时更新,对新生成的信息要及时添加,对本乡镇、本部门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要在当日及时上网公布。对乡镇(部门)简介、机构设置、职能、领导简介、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政务动态、办公地址、举报电话等信息的变更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四要开展交流互动。要加强交流互动栏目建设,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不断丰富互动交流方式,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要建立网站交流互动工作机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要开通乡(镇)长及部门主要领导网上信箱、网上咨询等栏目。对网上反映的问题,要确定专人收集梳理,及时处理,尽快回复。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通在线访谈、热点解答、网上调查、网上评议等栏目,征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汇总,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要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和水平,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要着眼于便民利民,进一步开发利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信息资源,及时发布科技知识、气象信息、农业信息、旅游信息、公用事业、民政计生、房屋产权、医疗卫生、交通出行、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信息。
三、依法履责,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发布适宜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国民经济统计数据、重大工作部署、人事任免、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要信息。要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明确责任部门、公开范围及公开时限;制定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工作。要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内容添加和更新工作,对2003年以来各单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加以添加,对已公开的不规范的内容及时进行修正完善。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保密审查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专人负责制作、更新,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具体理由,由工作人员审核后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的门户网站要在显著位置建立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链接,为公众在线提交公开申请,查询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严格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力度
县政府信息中心作为县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实施部门,将经常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网站建设及更新信息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应开通网站而未开通的单位和网站建设管理滞后、未按要求设置相关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交流互动不力的网站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定期通报全县情况。从即日起,县政府信息中心将通过网络查看、电话询问等形式,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所属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将政府网站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管理考评范围。
为便于工作交流,各乡镇各部门于3月15日前将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手机和电话、电子邮箱等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县政府信息中心(邮箱gnzx8883@126.com电话:,83968883、83968156)。
附件:乡镇部门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联系名录
 
 
                              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乡镇部门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联系名录
 
填报单位:                              2011年 月 日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话
邮箱
备注
 
 
 
 
 
 
 
 
 
 
 
 
 
 
 
 
 
 
 
 
 
 
 
 
 
 
 
 
 
 
 
 
 
 
 
 
 
 
 
 
 
 

 
 
 
 
主题词:电子政务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
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印发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