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下属单位:
为持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事故风险防控,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发〔2017〕5号)全面部署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着力点,强化依法治安,生产安全生产检查,突出治理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本次活动将全面排查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覆盖全县所有涉粮事业单位,突出2016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以及各项专项整治中排查发现但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各涉粮单位及其库存储粮、储粮药剂管理与使用、建筑施工、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制度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问题。重点突出: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储量化学药剂的储存管理及使用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管理等情况;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9、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体系、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高危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预防和控制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10、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进一步检查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
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监督检查、政府巡查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相结合,强化依法治安,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重点行业安全状况;
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相结合,严格督促企业对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全面排查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限期整改;
4、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推动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推行岗位应急处置卡,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6、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相结合,强化高危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及早预防,强化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7、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相结合,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执法。
三、任务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行工作方案,检查指导推进本辖区粮食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并跟踪督改。
各单位要按照“一必须五到位”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管理工作漏洞,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建立“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全员排查隐患,落实隐患治理措施,执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建立完整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资料。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切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责任,切实将消除隐患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抓紧抓实。县粮食局成立由副局长陈卫星任组长,县粮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粮食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实处,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月”工作方案于3月1日前报送县粮食局产发科。
(二)突出风险辨识,全面排查治理
各涉粮单位要按照《灌南县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灌安办〔2016〕44号)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对库存储粮、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出租场所、出入仓作业、建筑施工、设备设施、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危险因素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分析辨识、登记建档,按照危险程度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落实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涉粮单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应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确定隐患级别及整改方案,并逐级上报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推动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综合整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灌南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灌安发〔2017〕4号)精神,紧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同步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督检查。要加快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检查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
(四)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巡查督查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汲取教训,围绕“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结合去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和督查巡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要综合运用全员排查、多轮督查、暗查暗访、交叉检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各单位要通过建立台帐、整改验收销号等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工作力度,促使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县粮食局将对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月”开展情况组织专项巡查督查,并将巡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开展情况,落实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同时,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连同“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总结加盖公章于3月25日前报送县粮食局产发科。重大事故隐患“零报告”的单位,需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
灌南县粮食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