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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00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3-22
文号: 灌粮发〔2017〕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下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大力推进依法治安,保障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粮食局要求,以及县安委会《关于印发《灌南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

灌南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方案(原灌南县粮食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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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下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大力推进依法治安,保障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粮食局要求,以及县安委会《关于印发《灌南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安为关键,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前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实效,逐步形成依法监察治理的常态机制,及时纠正和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努力为全县粮食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涉粮企业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推动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

三、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

(一)执法范围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覆盖全县所有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涉粮企业。

(二)执法重点

1. 突出打非治违。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特种作业人员或不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 突出工矿商贸领域监察执法。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3.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联动执法。

储粮化学药剂:加强对储粮化学药剂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有关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对发现的各类行为,坚决限期落实到位。

建筑施工:突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执法检查。强化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职业卫生:突出加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执法检查。重点打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职业病危害防护不到位及由此造成职业病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对职业病易发多发领域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特种设备:强化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库(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和经营环节监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22日—228日)

各下属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每一家涉粮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注重营造氛围,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二)集中推进阶段(31日—1130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坚持每个月调度并上报一次信息,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各单位要建立活动台账,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三)督查巡查阶段(7月至10月)

各单位要认真督导调度本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开展情况,定期督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县粮食局将从7月份开始组织开展督查巡查,并对各单位开展及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121日—31日)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各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粮食局成立以副局长陈卫星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粮食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精心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内容和具体要求,要将方案的具体内容与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专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及有关活动开展等有机融合,同步谋划,协同推进,各粮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331日前报县粮食局产发科。

(二)全面扎实推进

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与各类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时段重点工作相结合,特别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季节性规律特点,开展专项执法,强化整治成效。突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对“打非治违”、重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各单位次月4日前向县粮食局产发科报送上月“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三)健全联动机制

各下属单位要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查处合力。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加强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从严查处。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结合“打非治违”、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问题和矛盾集中以及监管任务繁重的重点重点企业、重点岗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和矛盾。

(四)强化事前执法

重点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法事实聚积较多的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群体性事件的企业、抗拒执法有令不止的企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

(五)改进执法方式

 各单位应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制定检查目录,明确检查内容。建立计划执法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为补充的执法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高督查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落实“四不两直”工作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暗查暗访机制,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跟踪督办。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系统、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建设。

(六)提升执法能力

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要通过举办集中业务培训、典型案例研讨及执法现场实践教学等活动,有序推进本单位新进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在岗人员按期复训工作。开展以“夯实基础,强化训练,打造一流执法队伍”为主题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行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开展强化年活动考核

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开展情况、执法保障措施落实、基层安监机构建设、队伍规范化建设等内容进行考核,在安全生产年度综合目标中加大执法考核权重,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考核中的占比不低于20%

灌南县粮食局         

2017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