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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04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煤炭,电力,其他,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3-22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3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灌南县供电公司改建灌南县堆沟港镇供电所办公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灌南县供电公司改建灌南县堆沟港镇供电所办公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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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732

关于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灌南县供电公司

改建灌南县堆沟港镇供电所办公楼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灌南县供电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改建灌南县堆沟港镇供电所办公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改建灌南县堆沟港镇供电所办公楼建设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47-01-509716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灌南县堆沟港镇供电所初步规划,拟建一栋6层办公楼及供水、供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5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

项目地址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九队街中心路东侧、产业大道南侧,堆沟港镇供电所院内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22.99万元。

五、项目法人代表:王炜。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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