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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7-0006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7-03-30
文号: 灌教监〔2017〕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扎实推进“热爱灌南奉献家乡”主题行动,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崇德尚廉氛围,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灌河廉韵”艺术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灌河廉韵”艺术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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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热爱灌南奉献家乡”主题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开展,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崇德尚廉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灌河廉韵”艺术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灌河廉韵”为主题,开展书法、绘画、征文等艺术创作活动,抒热爱灌南奉献家乡之情,扬廉洁从教无私奉献之风,树为人师表甘当人梯之德,推进廉政文化作品创作与廉洁知识传播,传递教育正能量。

二、活动对象

全县在校中小学生、在职教师。

三、作品内容及要求

(一)书法作品征集。书法作品书体及形式不限,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作品无需装裱,需在作品背面左下角以铅笔注明:题目、姓名、年龄、学校、指导老师、联系电话、作品注释(草书附释文)。

(二)绘画作品征集。形式不限,内容表现祖国大好河山或校园多彩生活,展示学校廉洁文化创建成果。作品无需装裱,需在作品背面左下角以铅笔注明:题目、姓名、年龄、学校、指导老师、联系电话。

(三)廉政文化征文。创作形式不限,题目自拟;主题要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文字简洁生动,事例真实、富有感染力;体裁不限(除诗歌外);小学生征文字数在600字左右,初中生征文字数在800字左右,高中生征文字数在1000字左右,教职工征文字数在1500字左右;每篇征文作者只限1人,征文必须为本人创作,未正式发表,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使用A4纸打印;征文题目,三号黑体居中,如有副标题,四号楷体居中;作者姓名,四号楷体居中;正文,小四号仿宋,首行缩进二个字符,单倍行距;文末尾注作者所在学校名称、联系电话;学生征文在文末括号内注明辅导老师;页码位于页面底端居中。

四、评选表彰

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并择优报市参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师生参与,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报、广播、网络等平台载体,营造深厚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三)保证作品质量。各学校要精心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报送作品必须是本单位教职工或学生自创,如有抄袭取消参评资格。

(四)按时报送作品。各学校要自行组织初赛,择优报送作品,学生、教职工作品按类别各报2份。各类作品于328日前报送局监察室215室,同时将征文作品电子稿发至魏民同志办公平台。

灌南县教育局

2017317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3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