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产业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临港产业区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临港产业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附件
临港产业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大力推进依法治安,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向好,根据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临港产业区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并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关闭取缔违法、违规生产作坊,企业基本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
二、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
(一)执法范围
覆盖园区所有企业。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船舶修造、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码头、厂房、船台、防汛设施等园区企业重点领域,突出对油气罐区、燃气管线、特种设备、危旧房屋、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整治。
(二)执法重点
1、突出打非治违。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特种作业人员或不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联动执法。
交通运输: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严格物流、港口、码头等客货重点源头单位安全检查,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加强船舶靠泊、码头作业、船舶修造、船舶下水等重点安全监管,推进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水上搜救体系建设等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的情况。突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执法检查。强化对高层建筑、大型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现场安全监管,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消防: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达标、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港口:强化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活动监督管理,严格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管理,加大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区域以及港口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和重点巡查。加强灌河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无证码头专项治理活动。对违法违规经营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老旧码头,依法限期拆除。
职业卫生:加强对企业执法检查,重点打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职业病危害防护不到位及由此造成职业病等违法违规行为。
特种设备:强化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执法检查,严格监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等情况。
三、责任分工
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港产业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庆霹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徐志成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刘树青 管委会安监分局局长
李 岩 管委会安监分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树青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5日)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临港产业区每一家企业。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注重营造氛围,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二)集中推进阶段(3月16日—11月30日)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坚持每个月调度并上报一次信息,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建立活动台账,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督促检查产业区各家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开展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及时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法
监督检查必须依法规范制作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现场处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确保执法部门主体适格、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切实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严禁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严禁擅自减免行政处罚。坚持事后问责与事前、事中问责相结合,对“打非治违”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执法,按上限处罚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停产整顿一批存在非法违法、严重事故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追究一批触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
(二)健全联动机制
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积极配合跨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形成执法查处合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结合“打非治违”,对于违法违规小作坊及时上报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集中执法,查办大案要案,形成震慑。
抄送: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