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8962/2011-0000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1-03-05
文号: 灌环发〔2011〕1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灌南县北六塘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值班卫生管理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南县北六塘河水质自动监测站:
为了保证灌南县北六塘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公共财产安全,环境优雅,现将《灌南县北六塘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安全保卫制度》、《灌南县北六塘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卫生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环保 水质自动站 管理                                      
印发单位:灌南县环保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8
共印:8份
灌南县北六塘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安全保制度
 
  第一条 灌南县北六塘河水质自动监测站由县环保局指定专人负责值班。值班形式: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内容:负责看管自动站内所有物品,及门前道路卫生保洁工作。
第二条 灌南县北六塘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准时上岗并做到以下“八个不准”:
(1)不准擅离岗位,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在岗在位;
(2)不准酒后上岗或值班期间饮酒;
(3)不准在值班期间白天睡觉;
(4)不准在值班期间从事其他娱乐活动;
(5)不准在值班期间会客、做私事和携带亲友、子女值班;
(6)不准擅自接待客人;
(7)不准擅自找人顶岗替班;
(8)不准漏报、拖报、谎报发生的案件和可疑情况。
第三条 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因违反规定或失职出现火警、火灾、窃盗等事故的,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 站内所有物品由值班人员负责看管,丢失物品由值班人员按照当前市场价格赔偿。
第五条   外来人员需及时报告,不得擅自接待其他任何外单位人员,不得擅自将外来人员或亲友容留自动监测站住宿。
第六条 严禁上班时间在北六塘河自动监测站内从事打扑克、下棋等娱乐性活动(单位组织除外),切实维护好正常工作秩序。
第七条 值班人员对“四防(防火灾、防盗窃、防破坏、防泄密)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站内所有的公共设施和防火设备不准随意挪用。严禁乱接电源线,乱设插座,空调、电源、自来水等公共设施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检修。
第九条 需保持站前道路及房屋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及时做好门前花草维护工作,树叶、杂草、杂物需及时清理。
第十条 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门;发现火警要立即拨打119电话,并及时组织扑救。
第十一条 本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由县环保局指定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个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制度由县环保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灌南县北六塘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灌南县北六塘河水质自动监测站用餐实行派餐制度。除了值班人员工作用餐外,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容留其他任何人员就餐。
第二条   所有工作人员需每年参加体检,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第三条   所有工作人员需仪容整洁,进入厨房必须做到衣着整洁,女职工不准长发披肩,男职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严禁上岗时涂指甲油,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
第四条   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保持地面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保持墙面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保持冰箱、炉灶、配菜台等清理干净;保持灶台、油烟机不锈钢本色,不得有油垢,每餐结束后立即清洗干净。保持各类餐具、物品摆放整齐。
具体标准为:1、冰箱:要求物品生、熟隔离,摆放整齐。2、内外地面、墙面:必须干净整洁、无杂物、污渍。下水道必须定期清除污垢。3、灶台:台面清洁、卫生、无油渍、烟灰;调料盒外面光洁、无调味汁及油渍;物品摆放整齐。3、配菜台:台面物品摆放整齐;菜墩清洁、竖放;配料盒、保鲜 盒清洁卫生,菜刀刀面干净。4、面案:案板清洁无面垢、灰垢;所有工具符合卫生要求。5、水池:要求水池内外干净、清洁;碗架干净、餐具摆放整齐有序;无杂物、无异味。
第五条   打扫要求,每次用餐后需进行一次卫生打扫,不留卫生死角。每次用餐前需进行卫生检查,如存在不卫生、不干净等现象,需立即保洁。
第六条   保持使用餐具卫生整洁。所有餐具使用后立即清洗,晾干后放入橱柜指定位置保存,下次使用前检查是否干净。
第七条   保持食品卫生。采购的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使用时要保证蔬菜干净、卫生;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采购的肉禽类需保持新鲜,保持无异味,烹调时烧熟煮熟,现买现烧,隔餐、隔夜和外来熟食品要回锅加热后再上桌;熟食、熟菜装盆、餐具不得缺口、破边,必须清洁,保证无水迹、油迹、灰迹、方能装盆出菜;所有上桌菜肴必须卫生,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第八条   保持餐厅及洗手间卫生整洁。餐厅及洗手间的门、窗、桌、椅、工作台应摆放有序,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卫生;餐(用)具的摆放有序,整洁大方;发现纸巾、瓶盖等任何污渍及赃物,应及时清洁(清理)。
第九条   厨师需按照指示安排好餐桌所需菜肴,并按照规定时间做好客人就餐准备。办公室及时购买必须的原材料、辅料、作料。
第十条   服务人员需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熟悉菜肴的名称。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第十一条 定期检查物品。发现用具、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十二条 凡是以上工作事项,做不到位的,县环保局有权辞退厨师和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设立卫生绩效奖。每月200元,以上事项凡是有一处不到位或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可累计加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灌南县环保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