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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7-0001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卫生,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4-05
文号: 灌 卫〔2017〕2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灌 卫〔2017〕21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医务人员“三基”考试活动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医护人员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灌南县卫计委关于开展“热爱灌南奉献家乡”主题行动实施方案》(灌卫〔201…

关于开展2017年度医务人员“三基”考试活动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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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


  卫〔201721

关于开展2017年度医务人员三基考试

活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医护人员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灌南县卫计委关于开展热爱灌南奉献家乡主题行动实施方案》(灌卫〔201713号)文件精神和2017年医政工作安排,现就组织全县医务人员三基考试活动,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在职取得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医生年龄50岁以下(196811及以后出生),护士年龄45岁以下(197311及以后出生)。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仁慈医院内外妇儿科共抽考10名医生、10名护士,民营一级医院医护人员各抽考2名,县妇幼保健院及乡镇卫生院所有符合条件的医护人员。

二、考试方式

请各单位于320日前将本单位在职医护人员(包括合同制、聘用制)花名册电子版传至灌南县医政科邮箱(yzgflj@163.com),县卫计委将从上述医疗机构花名册中随机抽考。

三、考试时间

(一)328  15:00—16:30

(二)725  15:00—16:30

四、考试地点

另行通知。

五、考试范围

以省卫生厅下发的《三基》(东南大学出版)内容以及应知应会知识为主,由县卫计委统一组织命题、阅卷。

六、考试要求

1.参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15分钟入场,关闭通讯设施,不得夹带任何资料。迟到30分钟无特殊原因作弃考处理,弃考(缺考)、替考和作弊者按0分计算,并在系统内通报。

2.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考试成绩将纳入2017年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考核。

3.对考试中单科成绩排名前五的同志予以表彰,单科成绩排名后五的同志将予以通报批评。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313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31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