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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46/2017-0000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社团管理,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4-11
文号: 灌民发(2017)2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恩溪志愿者协会: 你单位2017年3月28日关于申请注册登记“灌南县恩溪志愿者协会”(法人)的报告已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省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注册登记“灌南县恩溪志愿者协会”(法人)。该机构为直接登记。统…

关于同意灌南县恩溪志愿者协会注册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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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南县恩溪志愿者协会:

你单位2017328日关于申请注册登记“灌南县恩溪志愿者协会”(法人)的报告已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省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注册登记“灌南县恩溪志愿者协会”(法人)。该机构为直接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724MJ7202587X

法定代表人:张大万

                    

希你会自批复之日起,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按照章程所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依法接受年度检查。

特此批复。

                             灌南县民政局

                             20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