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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62/2011-0001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1-05-10
文号: 灌环发〔2011〕3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环保局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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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灌南县环保局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灌南县环保局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
单位”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根据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灌南县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参与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职工群众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局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树立先进形象,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真正将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职工群众的满意工程。
二、主要内容
(一)公开服务承诺。根据服务职能和岗位特点,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局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结合公开承诺,全面推行共产党员挂牌上岗。
(二)加强素质培训。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加强岗位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工作技能学习,提高服务能力,增强与群众沟通、做群众工作、为群众办事的本领。
(三)开展服务竞赛。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满意窗口、示范岗位等争创活动,引导服务行业、窗口单位创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准。坚持以点带面、以典型促全体,培养一批岗位明星、业务标兵和技术能手,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
(四)组织社会评议。组织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并把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评先、表彰奖励的依据。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4月)。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
(二)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二季度至2012年二季度)。结合实际确定争创主题,开展特色鲜明的争创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基层服务窗口联系点制度,及时开展点评,总结典型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通过汇报交流、指导检查等多种形式,推动活动有效开展。
(三)评议表彰阶段(2012年三季度)。对创建活动中涌现的群众满意的科室、服务窗口、下属单位和党员示范岗进行评比表彰。同时推动相关科室、服务窗口、下属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监督指导。要加强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精心组织实施,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窗口或服务科室要切实加强一线督导力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整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党群共建。创建活动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创建活动的成果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衡量标准,评议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邀请社会服务对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议,形成党群互动、协力推进的生动局面。
(三)坚持务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求使我局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服务能力以及单位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
 
 
 
 
 
主 题 词:窗口服务单位    创先争优    方案                                     
    报:县创先争优办                                         
印发单位: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9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