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备[2017]38号
关于灌南拓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年组装300套机械设备项目备案的通知书
灌南拓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备案的年组装300套机械设备项目材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符合《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该项目在办理规划、环保、土地等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建设,在获得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后,方可生产。在建设、生产过程中,要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二年,项目在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备案通知书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如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在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届满前30天内申请延续。
项目名称:年组装300套机械设备项目。
项目代码:2017-320724-34-03-512311。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2.5亩,厂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建设地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
总投资:1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项目耗能:用能符合有关政策和规范标准要求。
建设期限:3个月。
项目实施时,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设备和工艺,不得生产国家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产品。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并申请重新备案。
(共印3份)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