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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06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意见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4-17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3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对连云港市中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科府苑房地产项目调整建筑面积的意见

关于对连云港市中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科府苑房地产项目调整建筑面积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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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734

关于对连云港市中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科府苑房地产项目调整建筑面积的意见

连云港市中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对中科府苑房地产项目调整建筑面积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委2008813灌发改200879号文核准了中科府苑房地产一期项目、2010713以灌发改201098号文核准了中科府苑房地产二期项目、2015317以灌发改投资发201516号文核准了中科府苑房地产三期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灌南县灌河路北侧、泰州北路西侧、沂河路南侧,项目我委一期批复总建筑面积79000平方米、二期批复总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三期批复总建筑面积58623平方米,该项目一二三期总建筑面积206623平方米。现因为该项目单位在县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测量的总建筑面积与我委批复的总建筑面积有误差,县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为230596.61平方米、待建9班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523.39平方米我委原则同意该调整内容,调整后该项目一二三期总建筑面积为233120平方米

三、灌发改200879号、灌发改201098号、灌发改投资发201516号文中其余批复事项不变。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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