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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9968828/2011-00002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1-03-05
文号: 灌城管发〔2011〕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原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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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处、所、队、室:
2010年,灌南城管系统700余名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县发展目标,用自己的拼搏与奋斗、心血与汗水,共同创树了灌南城管大发展、大进步的新丰碑。为表彰先进,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再攀新高,经研究决定,在城管系统内开展评选2010年度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单位:各处、所、队、室所属中队、班组。
2、先进个人:局属科、处、所、队、室在岗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基层单位:局属科室1个,环卫所1个,市容大队1个,规划大队1个,广园处1个,维护队1个,数字化管理中心1个。
2、先进个人:局属处室3名,环卫所6名,市容大队3名,规划大队3名,四个乡镇大队每大队1名,广园处2名,维护队2名,数字化管理中心2名,渣土管理处1名。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基层单位:
1、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3、队伍安定团结、奋发向上,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4、坚持依法行政、管理规范、行风端正、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先进个人:
1、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在城管工作中任劳任怨,勇于吃苦,乐于奉献,得到群众拥护。
3、遵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4、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勤政为民,艰苦奋斗,品德高尚。
5、凡违反党纪政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治安处罚、有损害软环境行为被责任追究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的人员不得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进行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安排,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做到公平、公正,既要评出先进,又要评出干劲,评出积极性。
3、各单位应认真填写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表和先进个人推荐表,表格一式两份并附先进事迹简介。于2011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局办公室,同时上传电子文档(邮箱:gncsgl@163.com)。
 
附件:1、灌南县城管局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表
     2、灌南县城管局先进个人推荐表
 
 
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城市管理 先进 评比 通知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2月15印发
附件1:
 
灌南县城管局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表
 

基层单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主要工作业绩: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城管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⒈用钢笔或者打印填写;
⒉主要事迹栏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附件2:
 
灌南县城管局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政治面貌
 
职 务
 
电 话
 
主要事迹: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城管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⒈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对职务栏要详细填写
对主要先进事迹栏填写事迹简介,详细材料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