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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9968828/2011-00003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其他,其他,决定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1-03-10
文号: 灌城管发〔2011〕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先进和达标单位的决定(原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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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处、所、队、室:
2010年,全县城管系统紧紧围绕城管综合考核目标,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务实苦干,圆满完成三政绩效工作责任状确定的各项城市管理目标,取得全市城管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激励创先争优,再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一、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优秀奖
环境卫生管理所
规划建设执法大队
二、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优胜奖
广园处
维护队
长茂行政执法大队
三、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达标奖
市容环境执法大队
数字化管理中心
孟兴庄行政执法大队
张店行政执法大队
百禄行政执法大队
对获得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优秀奖的单位颁发奖牌,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奖金2000元,副职1000元;对获得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优胜奖的单位颁发奖牌,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奖金1600元,副职800元;对获得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达标奖的单位颁发奖牌,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奖金1200元,副职600元;局办公室、督查科、监察室、市容科、法规科、城管110、后勤装备科、安监办、渣土管理处按达标奖标准兑现奖金额。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全县城管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二〇一一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表彰 先进 决定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3月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