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469968828/2011-0000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1-04-30
文号: 灌城管发〔2011〕 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城管局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发布)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处、所、队、室:
现将《灌南县城管局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城管局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
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推动城管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树立先进形象,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活动的参与范围。根据有关要求,直接联系群众的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都要积极投入、认真参加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重点是环卫所、数字化城管中心、市容环境执法大队、规划建设执法大队、渣土办、维护队、广园处、长茂执法大队、百禄执法大队、张店执法大队、孟兴庄执法大队等11个行业和部门。
  (二)活动的目标任务。要通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以“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为目标,强化素质,注重技能,突出能力,争创文明行业、满意窗口和示范岗位,全面提升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得到实惠,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真正将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旨,紧密结合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职能,根据各个行业和岗位的不同特点,一切从实际出发,真正按照“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的目标,以热心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关系为重点,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为关键,以激发争创动力、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以城管系统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为依托,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活动内容抓好贯彻落实。
  1、公开服务承诺。围绕更好、更多、更快地满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并动员全体工作人员,根据服务职能和岗位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和舆论媒体的有效监督。公开承诺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与以往的服务承诺相衔接,又要体现时代的新要求和群众的新期望。各相关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要结合公开承诺,全面推行共产党员挂牌上岗。
  2、加强素质培训。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加强群众观念教育和党性修养、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加强岗位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工作技能学习,提高服务能力,增强与群众沟通、做群众工作、为群众办事的本领。
  3、开展服务竞赛。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满意窗口、示范岗位等争创活动,引导服务行业、窗口单位创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准。坚持以点带面、以典型促全体,培养一批岗位明星、业务标兵和技术能手,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
  4、组织社会评议。坚持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向测评与社会调查相结合,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相结合。要根据省厅制定下发的《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组织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并把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评先、表彰奖励的依据。要健全行风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宽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认真抓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整改,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活动的时间步骤。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推进和评议表彰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一季度)。根据县委的活动通知,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措施,动员部署,组织局属各单位(部门)修订、完善系统行风建设、局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的措施,局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将会同局机关业务主管科室和相关负责人进行检查指导。
  2、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二季度至2012年二季度)。各窗口单位要结合相关要求,确定本单位的争创主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制定具体的争创目标、开展各具特色的争创活动。要及时开展点评,总结典型经验,指导工作开展,实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局将通过汇报交流、编发简报、现场观摩、检查指导等多种形式,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评议表彰阶段(2012年三季度)。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前,全局将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群众满意的服务行业、窗口单位和党员示范岗进行集中表彰。
二、明确标准
按照县委统一要求,11个重点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争创“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单位”的11个共性标准是:
  1、在执法服务环境方面,达到行业标识清晰,服务场所整洁,硬件设施符合职能工作需要和相应工作条件,执法服务环境能满足执法服务对象的基本要求,达到为民、便民、惠民;
  2、在执法服务礼仪方面,达到着装规范、态度和蔼、用语文明、周到服务的基本要求,如6个行政执法大队要统一服装、佩戴徽章;
  3、在执法服务规范方面,达到规章制度健全,落实到位、管理规范、依法办事,如广园处、环卫所、渣土办等窗口单位要公开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以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资质等内容;
  4、在执法服务效率方面,达到坚持工作原则,执行工作纪律,熟悉工作流程,办理具体业务快捷高效,遇有突发情况能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的基本要求,如局督查科要坚持调解优先、依法处置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参与处理辖区内突发事件等;
  5、在执法服务风纪方面,达到遵守行业要求,履行服务承诺,忠诚法律,诚实守信,一视同仁,公正廉洁,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的基本要求;
  6、在执法服务投诉方面,通过设置举报电话、意见箱、网络投诉举报系统等多种渠道,确保渠道畅通、专人负责、处理及时、监督有效的基本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分类指导。这次主题实践活动时间长、跨度大、任务重、标准高、受众多、覆盖广,局属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各重点行业和窗口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不同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局各业务主管科和政工科要加强对重点窗口服务单位的督促指导,确保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贴近群众,突出党群共建。争创活动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衡量标准,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民生、贴近群众的原则,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使争创活动始终沿着为民、便民、惠民的正确方向。同时要坚持以党建带群建,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广泛参与。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互相主动对接。
  (三)营造浓厚氛围,丰富活动载体。各服务窗口在创建活动中,要从自己的工作实际出发,及时总结争创活动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宣传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要注重将主题实践活动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融入到点滴实践中;要统筹安排,整合城管资源,宣传优势共享,相关内容同步,大型活动一并安排,真正做到科学设计活动计划,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明确争创责任,抓好检查督促。各参与争创活动的窗口单位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实施,对群众有意见的窗口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一线督导力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整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城管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局机关业务主管处室不定期地赴窗口单位调研指导,包括明查暗访等,及时提出相关建议。
                         
 
 
 
 
 
 
 
 
 
 
 
 
 
 
 
 
 
主题词:印发 争创 群众满意 窗口服务单位 实施方案 通知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9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