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索引号: 014309260/2017-00074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4-18
文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核定,2017年一季度我县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29.0元,比上年增加489.1元,同比增长9.2%,增幅全市第一。按居民常住地分,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29元,同比增长8.4%;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17.4元,同比增长9.1%。

一季度我县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四县第一

浏览次数:  字体:[ ]

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核定,2017年一季度我县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29.0元,比上年增加489.1元,同比增长9.2%,增幅全市第一。按居民常住地分,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29元,同比增长8.4%;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17.4元,同比增长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