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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9968828/2011-0000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1-05-10
文号: 灌城管发[2011]1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城管局2011年度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细则》的通知(原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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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处、所、队、室:
现将《灌南县城管局2011年度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细则》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软环境建设 考核评议细则 通知
报送:县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办公室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1420印发
 
灌南县城管局2011年度软环境建设
考核评议细则
 
  为深化灌南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加强长效管理,完善考核评议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发展软环境,根据县优化办的部署要求,特制订我局2011年度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各单位软环境建设的实绩为依据,以“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企业和外来投资者满意”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评议与定期评议相结合,不断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地推进软环境建设,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考评对象
  各处、所、队、室。
  三、考评方法
  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分日常考核、年中和年底评议三个部分。按照日常考核占30%,年中评议占30%,年底评议占40%的比例进行综合汇总。综合得分前三名单位为“先进”单位,综合得分低于80分且低于上年度分值的单位为“较差”单位。
  (一)日常考核
  主要考核内容:
  1、基础性工作(10分)。有明确的工作分工,有软环境建设制度和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台帐。以上事项,凡未落实的有一项扣1分。
  2、督查情况(40分)。本项分值40分封顶。主要考核:
  (1)县局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重点工作督查情况(20分)。由县局优化办、办公室负责考核。
  (2)软环境建设各项制度执行情况(20分)。被县、市局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并查实的,明查暗访中发现或被信访投诉经查实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涉及中层干部的一次扣2分,工作人员扣1分;未按要求进行纠正、整改的,一次扣2分。
  3、对上级政风热线、县领导信访接待日交办事项及上级交、转办事项办理情况(10分)。及时或协助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认真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企业、基层和群众反映或投诉的有关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结。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结或未做好协助工作的,有一项扣2分。
  4、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20分)。
  主要考核内容:
  (1)信访投诉受理要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达不到要求的,有一项扣1分。
  (2)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件。对交办并要求报送办理结果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报结,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结的,要书面报批。一般信访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疑难信访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办结期限内及时上报办理结果,向署名投诉人回复办理结果。未按时报结、回复当事人的,每件扣1分,上报办结情况不实的有一件扣2分。
  (3)对交办或要求协助办理的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要及时妥善地处理或协助处理到位。由于人为因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重复越级上访的,有一次扣1分,集体重复上访的扣2分。
  5、服务企业情况(20分)。主要考核为企业和来灌投资老板提供优质服务、交办事项、办事效率和满意度,以及日常交办的企业问题办理情况。
  (二)年中、年底和平时评议
  1、参评对象为服务对象代表,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软环境监督员,群众代表,基层代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外来投资者代表。
  2、评议方式
  由县局优化办、督查办组织评议。年中评议采取发放评议表定期回收的方式进行;年底评议采取现场发放评议表集中评议的方式。县局优化办、办公室通过收取评议者对被评议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和反馈。
  评议表设“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三个选项和意见栏,满意票计100分,比较满意票计70分,不满意票计0分。评议时,请参评代表在意见栏内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县局优化办、办公室负责梳理反馈,并督促整改。
  (三)一票否决事项
  凡本年度单位被县级以上单位(含县、市局)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职工超计划生育或违法违纪违规受到处理的、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四、奖惩项目及办法
  (一)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县局给予表彰,并发给奖金500元。
  (二)软环境建设“较差”单位,视为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戒免谈话,给予单位副职系统内部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倒数第一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副职离岗培训。
  (三)软环境考评实行季度一考评,年底兑奖惩。
  (四)在软环境建设工作中凡被市、县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待岗三个月,被县局通报批评的待岗二个月,年度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待岗半年,待岗期间只发给基本生活费,三次被通报批评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