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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9968828/2011-0001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1-07-20
文号: 灌城管发〔2011〕1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职工书屋”建设活动的通知(原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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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基层工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城管系统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根据上级工会关于“职工书屋”建设的相关要求,现将城管局工会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开展“职工书屋”建设活动,是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让先进思想、先进科技、先进文化走进职工生活,是工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大繁荣的基础工程。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树新时代职工形象”主题教育,以改善广大职工的学习条件为目的,普及科技知识,活跃职工生活,全面提高广大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引导广大职工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努力营造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在全局各基层单位全面建设“职工书屋”,逐步建成阅读条件比较完备、可定期向职工开放、广泛覆盖职工的工会读书设施网络,部分单位建成市、县级“职工书屋”示范点。
四、建设标准
结合我局实际,建设“职工书屋”标准为有一块牌子,有固定阅览场所,拥有藏书500册以上,报刊5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5种,配置有上网电脑。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职工书屋”学习制度、借阅制度、管理制度和读书管理员制度。
五、基本要求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职工书屋”建设,各基层工会要把“职工书屋”建设作为当前工会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职工书屋”建设标准,坚持多渠道建设方式,认真设计,制定规划,舍得投入,在场地面积、基础设施条件和藏书量等方面可边建设,边使用,边完善。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标准,确保“职工书屋”建设规范、有序发展。各基层工会按建设标准达标情况,逐级申报,积极争取上级工会授牌。
  
 
                             二○一一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开展 职工书屋 建设 通知                        
报送:县总工会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7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