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委发〔2017〕16号
新安镇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形象,增强城市承载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江苏省卫生县城标准》及《江苏省卫生县城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党代会战略部署,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目标,积极融入“热爱灌南、奉献家乡”主题行动,全镇动员,全民参与,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增强市民文明卫生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硬件基础设施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切入点,以建设美丽宜居、健康生态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出发点,科学创建、依法创建、为民创建、协同创建,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强力组织推进,着力突破关键环节,促进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面貌的全面提升,确保2017年底前通过市级、省级卫生县城考核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获得省级命名。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3月)。成立创建工作指挥部,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下发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分解创建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7月)。围绕创卫标准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督查,强势推进,确保城市面貌显著改观,建成区范围内无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马路市场、违章搭建基本清理完毕,“脏乱差”现象得到全面整治,基本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分期分批邀请县创卫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并按照专家意见进行全面整改提高。涉及到文件和各项管理类工作在2017年7月底前完成,涉及工程类工作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重点开展以下专项工作:健康教育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区沿街店面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整治,建成区河道整治,建成区公厕与旱厕达标整治,建筑工地整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卫生评比等。
(三)组织申报阶段(2017年7月)。按照《江苏省卫生县城标准》,做好各类创建资料收集,并按要求编排申报资料、汇编成册,在县规定时间内申报。
(四)县级评估阶段(2017年8月)。落实有关措施,完成汇报材料,做好迎接市级评估工作,确保通过县级评估。并根据市爱卫会考核评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提升整体创建水平。
(五)整改冲刺阶段(2017年8月-11月)。根据省级暗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进行整改,加强长效管理,提升整体创建水平。
(六)省级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2月)。做好迎接省级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四、创建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加快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管理,按时完成任务,各项工作达到标准要求。
(一)组织管理。爱卫组织健全,编制、人员、经费三落实,设有问题建议和投诉平台,群众卫生满意率≥90%。按照创建标准收集整理资料。
(二)健康教育。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医疗卫生单位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各行业职工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
(三)环境卫生。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县城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乡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60%。环卫设施符合设置标准要求,管理规范,建成区无旱厕。主要街道保洁不低于12小时,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清运率达到100%。新建粪便处理场,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污水处理厂污泥不产生二次污染。卫生责任制落实,市容美观有序。集贸市场符合标准。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岸坡整洁。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5%。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
(四)社区单位卫生。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环卫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
(五)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卫设施建设到位,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改造或清除建成区旱厕,公厕按标准要求合理布局并建设到位。
五、创建卫生县城专项整治工作
(一)健康教育宣传。建设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单位广泛开展健康讲座,电视、报纸、网络和各单位宣传栏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群众健康素养调查,督促各单位做好控烟工作,提高居民健康知识水平。
牵头单位:镇宣传科。
协办单位:镇爱卫办、党政办、各单位、各相关村(社区)。
(二)棚户区改造及物业管理提升工程。紧抓国家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大好机遇,配合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现征收面积、净地面积双倍增。深入推进“物业管理三年提升计划”,重点整治私搭乱建、擅自毁绿、圈地围栏等乱象,探索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新模式,年内实现15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大提升,5个无物管小区引入物业外包服务,着力打造舒适洁净、安全有序的和谐家园。
牵头单位:拆迁办、征地办、小区办。
协办单位:各单位、各相关村(社区)。
(三)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的绿化、硬化、美化工作,拆除违章建筑、违法广告,增设环卫设施,加强环境保洁。
牵头单位:镇城管所。
协办单位:规建所、各相关村(社区)。
(四)城区沿街店面环境整治。对沿街店面进行综合整治。统一店招店牌,消灭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店外店现象,清理流动摊点,确保辖区环境卫生整治无死角。
牵头单位:镇城管所。
协办单位:镇宣传科、镇爱卫办。
(五)农贸市场整治。按照创建要求,配合县商务局和城管局规范农贸市场,按照规范对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做到经营有序、卫生达标、设施齐全。配合做好搬迁回龙东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提档升级宝隆菜场、城东菜场等6个零售农贸市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彻底改变环境脏乱差现象。
牵头单位:镇城管所。
协办单位:征地办、拆迁办、小区办、各相关村(社区)。
(六)建成区河道整治。配合县住建局,对建成区河道进行集中整治。同时要建立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水面清洁,岸坡及周边道路整洁。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长效推进郑于大沟、悦来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其余河道、沟塘等整治、保洁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
牵头单位:镇规建所。
协办单位:镇水利站、镇派出所、农技站、各相关村(社区)。
(七)建成区公厕与旱厕达标整治活动。配合县城管局,新建足够数量的公厕,改建不合格公厕,确保建城区公厕达到创卫标准。同时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处所有的旱厕进行无害化改造或拆除,确保建成区无旱厕。
牵头单位:镇城管所。
协办单位:镇规建所、镇爱卫办、各相关村(社区)。
(八)建筑工地整治。配合住建局,整治建筑工地、待建工地内外环境。消除工地周边存在积水、烂泥、卫生条件差的问题,做好工地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工地食堂、厕所符合卫生规定。
牵头单位:镇规建所。
协办单位:镇城管所、镇爱卫办、各相关村(社区)。
(九)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配合县公安局,重点对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乱停乱放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全县交通秩序井然,车辆停放有序。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协办单位:镇城管所、各相关村(社区)。
(十)卫生评比。开展卫生评比活动,督促各单位、各居民区、各家庭卫生环境的彻底改善。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协办单位:镇城管所、镇爱卫办、各相关村(社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主要领导任政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创建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办公室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集中办公。将创建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定期考核。各相关村、各部门和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创建任务。
(二)强化经费保障。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满足创建工作需要。各相关村、各部门和单位根据创建工作需要,筹措安排经费,保障创建工作投入。实行创建工作保证金制度,根据创建序时、效果进行奖惩,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把各项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具体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并与其他单位相互协作、合力共为,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村(社区)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创卫”工作的全过程,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县内各类媒体要开辟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创卫目的、意义、措施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社会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五)严格督导考核。镇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组织对创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办整改。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佳的单位将进行问责,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 新安镇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相关单位职责
2. 新安镇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7年3月19日
附件1
新安镇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相关单位职责
镇创建办:设立创卫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将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纳入县发展规划,成立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组织和长效管理组织,统筹推进全镇创卫工作开展。
各相关村(社区):设立创卫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镇、社区、行政村成立爱卫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做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社区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社区环境整洁,确保无旱厕。镇辖村(社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市、县平均水平,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自来水普及率≥9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5%,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农村改水、改厕本底资料完整。除住建和水利部门负责的排涝灌溉河道外,其他河道、沟塘由属地政府负责整治保洁。牵头做好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
镇爱卫办:设立创卫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将健康教育列入政府卫生工作目标,健全健教组织网络,承担健教业务指导。建立和完善爱卫会组织机构,有爱国卫生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和控烟工作。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做到组织、人员和措施三落实。不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加强对美容美发店、旅馆、公共浴室、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做到持证经营,卫生设施齐全,消毒、除四害、控烟等措施落实。配合水务集团做好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中农村改水增补完善工作,本底资料完整。
镇财政分局:爱卫创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创卫、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厕等),按工作需要及时拨付镇创建办专项经费。按工程进度拨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经费。
镇水利站:设立创卫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配合水务集团做好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中农村改水增补完善工作,本底资料完整。做好骨干河道水体的整治和水面清洁工作,无漂浮垃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清捞保洁和管理。
镇宣传科:设立创卫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建设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卫生县城创建氛围。负责创卫期间各村(社区)卫生县城创建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有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工作记录和群众反馈信息。新闻中心要在《灌南日报》开设创卫建设专栏,定期开展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宣传报道,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和创卫公益性宣传,做好相关宣传资料保存和报送工作。
镇城管所:设立创卫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在大型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健康教育内容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主要街道中心区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沿街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度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到位,整洁有序,车辆停放整齐。建成区范围内无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建成区河道、湖泊、沟塘等岸坡及周边道路确保整洁有序。
镇规建所:设立创卫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县城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乡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60%。城市主次干道、街巷路面和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制定市政道路、管网情况统计表。在城区繁华地段应按规划设置停车场所。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装灯率100%,亮灯率≥95%。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好建成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镇派出所:设立创卫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顿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城区主干道、慢车道上无违章行驶、乱停乱放现象;交通干道实施禁止机动车鸣号;对县城区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进行专项整顿,保证有序营运和慢车道畅通。规范农贸市场机动车辆管理,配合城管部门取缔马路市场,保证城区主、次干道畅通。加强主干道两侧施工单位车辆进出管理,严禁施工车辆占道停放。配合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城区内各类食品及公共场所进行管理、整顿。加强城区居民饲养宠物管理,对市民养犬进行登记注册,强制进行免疫接种,严禁散养和带入公共场所。配合城管、交运和各村(社区)搞好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
附件2
新安镇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
省级卫生县城标准 |
牵头 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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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序号 |
条 款 |
顺序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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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
1 |
(一)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镇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爱卫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
1 |
镇政府建立爱卫会组织机构,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 |
王金成 |
镇党政办 |
2017.6 |
2 |
各相关村(社区)建立爱卫会组织和创建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
李小艳 |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6 |
|||
3 |
各相关村(社区)配备有兼职的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
2017.6 |
|||||
4 |
有爱国卫生地方性规范性文件。 |
镇爱卫办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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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爱卫会主任亲自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每年主持召开2次以上全体委员会议,研究、部署、检查爱国卫生工作。 |
2017.6 |
|||||
2 |
(二)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创建工作纳入镇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发展。 |
6 |
爱卫会定期组织研究爱卫工作,结合实际制定爱卫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当年度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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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爱国卫生月活动有安排、有总结、有成效。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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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各相关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评比、有检查。 |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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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各相关村(社区)将卫生创建工作纳入乡镇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乡镇带村,整体发展。收集创卫相关资料,做好台帐,实行档案管理。 |
2017.6 |
|||||
10 |
开展创建卫生村(社区)活动有方案、有记录、有实效。 |
2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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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村改厕工作有方案和措施,本底资料完整。 |
镇爱卫办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6 |
||||
12 |
镇爱卫办、编制、人员经费、办公条件、各项工作等得到加强和落实。 |
王金成 张健康 |
党政办 镇财政分局 |
2017.6 |
|||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
2 |
(二)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创建工作纳入镇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发展。 |
13 |
爱卫创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创卫、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厕等)。 |
张健康 |
镇财政分局 |
2017.6 |
14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健康教育与促进财政投入,保证健康教育与促进经费不少于当地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百分之五。 |
2017.6 |
|||||
15 |
城乡统筹区域供水有方案和措施,本底资料完整。 |
袁大勇 李小艳 |
镇水利站 |
2017.6 |
|||
16 |
根据创卫工作需要分配创卫工作经费,拨款凭证存入档案。 |
张健康 |
镇爱卫办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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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
17 |
镇政府或镇爱卫会每年组织1-2次大型的爱国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表彰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协调县级主要领导每年参加群众性爱国卫生义务劳动不少于4次。 |
李小艳 杨咏梅 |
镇爱卫办 |
2017.6 |
|
18 |
各相关村(社区)及各单位坚持“爱国卫生月”活动制度,每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明确,有计划、有行动、有检查、有记录、有评比、有总结,成效显著。 |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6 |
||||
19 |
组织开展卫生村、社区、单位、家庭创建活动。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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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镇爱卫办办公室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所辖居委会、行政村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
20 |
镇政府将创建省级卫生城活动纳入县发展规划,成立创建省级卫生城工作组织和长效管理组织,做到创建工作有计划、有规划、有分工、有行动、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
镇创建办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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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配足工作人员,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等办公设备,安排足够工作经费。 |
李小艳 |
镇财政分局 镇爱卫办 |
2017.6 |
|||
22 |
各相关村(社区)成立爱卫机构,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
李小艳 |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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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设立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联系人网络 |
李小艳 |
镇创建办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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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
24 |
设立投诉平台,制定群众来信(电)、来访交办等制度。 |
镇创建办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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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完整保存投诉举报记录和处理结果反馈等方面文字、图片、影像资料。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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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组织开展群众对卫生满意度调查。 |
20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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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康教育 |
6 |
(一)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乡镇卫生院及防保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
27 |
将健康教育列入政府卫生工作目标,有健康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活动有记录、有总结,宣传有资料等。 |
朱开龙 李小艳 杨咏梅 |
镇爱卫办 |
2017.6 |
28 |
镇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健全,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落实2名健康教育机构专职人员,负责全镇健康教育的指导工作,有保证工作开展需要的交通工具、办公和宣教设备,业务资料管理规范,工作人员及健康教育经费列入年度卫生事业经费预算。 |
2017.6 |
|||||
29 |
学校、厂矿、乡镇、社区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按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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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社区(村)、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
30 |
各相关村(社区)有开展健康教育的组织、健全的网络,有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 |
朱开龙 李小艳 杨咏梅 |
镇爱卫办
|
2017.9 |
|
31 |
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实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有组织、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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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有健康教育室(咨询室)和宣传栏,宣传形式和活动多样化,活动记录、照片、宣传资料保存完整。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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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村)”宣讲活动。 |
镇爱卫办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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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卫生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
34 |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平台等新闻媒体有健康教育栏目,有专人负责,有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工作记录和群众反馈信息。 |
李小艳 杨咏梅 |
镇宣传科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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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健康教育内容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 |
汪小梅 宋虎成 李小艳 |
镇城管所 镇创建办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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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主要街道中心区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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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康教育 |
9 |
(四)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 |
37 |
制订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
朱开龙 李小艳 杨咏梅 |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6 |
38 |
各相关村(社区)积极开展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公共场所(如会议室、集体办公室、厕所、电梯等场所)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无烟蒂、无吸烟者。不能完全禁烟的单位,设立吸烟区,吸烟区设有明显的“吸烟区”字样,有座位,摆放盛水的烟缸,并设有“吸烟有害健康”等警句。 |
2017.6 |
|||||
39 |
单位及公共场所配备吸烟劝导员。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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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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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中、小学以及幼儿园应创建市级“无烟单位”。单位有控烟制度并置于醒目处,有专人管理,有定期检查记录,奖惩落实。有规范标准的禁烟标志,禁烟范围内无吸烟者和烟具、烟蒂、烟灰。 |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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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卫生 |
10 |
(一)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县城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60%。 |
42 |
城市主次干道、街巷路面和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基本无裸露地面。道路、桥梁及其各种附属和公共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 |
王大明 宋虎成李良亚 |
镇规建所 |
2017.9 |
43 |
城区规划合理,下水管网覆盖率≥80%,做到雨污分流,排水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无污水溢流,无缺损井盖。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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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60%。 |
镇规建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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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做好市政道路、管网情况统计表,包括公里数等。 |
镇城管所 |
2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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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建成区无旱厕。 |
宋虎成 李小艳 |
镇城管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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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封闭式果壳箱在商业金融街区、主要街道两侧每隔50米左右设置一个,次要干道100—200米设置一个,支路街巷200~400米设置一个。 |
2017.9 |
|||||
48 |
居民区每60-80户按服务半径50米设封闭垃圾收集箱。镇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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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米;垃圾收集站服务半径<800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 |
2017.9 |
|||||
50 |
垃圾转动站采用填装与压缩工艺,小型站每2KM设一座,用地面积>800平方米;运距>20KM设大、中型转动站。 |
2017.9 |
|||||
51 |
合理配备环卫管理工作用房、环卫工人休息用房等必要的工作场所,保证环卫管理和作业的正常需要。 |
2017.9 |
|||||
52 |
生活垃圾有贮存设施,加盖封闭,当日转运,垃圾装运容器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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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和果皮箱等有专人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并定时清洗、消毒、灭蝇,周围无暴露垃圾,内外无蝇蛆。 |
2017.6 |
|||||
11 |
(二)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主要街道保洁县城不低于12小时、我镇不低于8小时。乡镇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
54 |
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2017.6 |
|||
三、环境卫生 |
11 |
(二)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主要街道保洁县城不低于12小时、乡镇不低于8小时。我镇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
55 |
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容器收集、密闭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收集容器整洁,定位设置,封闭完好,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基本无蝇,摆放整齐。 |
卜海 宋虎成 |
镇城管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9 |
56 |
危险废物、工业废物和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分类处理。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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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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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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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建成区范围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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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无祼露垃圾。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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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三)卫生责任制落实,镇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 |
61 |
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脱落,无乱张贴涂写、乱吊挂堆放、流动摊贩、店外设摊行为和现象。 |
宋虎成 |
镇城管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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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居民楼房阳台屋顶应保持整洁,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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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按照批准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无破损、残缺等。 |
袁大勇 宋虎成 |
镇城管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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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沿街社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到位,整洁有序,车辆停放整齐。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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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建成区范围内无违章饲养畜禽现象。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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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卫生 |
13 |
(四)卫生责任制落实,镇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 |
66 |
城区繁华地段应按规划设置停车场所。 |
卜海 宋虎成 |
镇规建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9 |
67 |
建成区范围内小街小巷路面普遍硬化,无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乱搭建等违法建筑。 |
镇城管所 镇规建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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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农副产品市场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有农产品检测设施,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
宋虎成 |
镇城管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10 |
|||
69 |
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制度。 |
卜海 宋虎成 |
20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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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室内菜场、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不得低于二级道路保洁标准。 |
20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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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露天菜场和农贸市场周围的清扫和保洁,不得低于三级保洁标准。 |
20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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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各类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一摊一桶),摊点整洁,摊点及其周围2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污迹。 |
20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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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
宋虎成 |
镇城管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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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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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要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
宋虎成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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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五)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
76 |
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
袁大勇 宋虎成 |
镇水利站 镇城管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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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清捞保洁和管理。 |
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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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六)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5%。 |
78 |
绿化养护制度健全,绿化带干净整洁,城区街道有花、有草、有行道树。道路绿化做到无死树、枯树(枝)、缺株现象。行道树树形整齐,见缝插绿,绿化覆盖率≥30%。 |
李良亚 宋虎成 |
镇规建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9 |
|
79 |
城区街头有绿化美化景点,并有专人维护,无毁绿、垦绿现象。 |
2017.9 |
|||||
80 |
城市照明设施完好,城区主要道路、街巷设置路灯照明装置,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无损坏、断亮,路灯亮化率≥95%。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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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城市夜景亮化应注重品位特色,管理良好。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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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七)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
82 |
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 |
袁大勇 |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9 |
|
83 |
规范城区饲养宠物管理工作。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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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病媒生物防制 |
17 |
(一)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
84 |
健全病媒生物防制组织网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健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镇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指导组。 |
李小艳 葛玉梅 |
镇爱卫办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6 |
85 |
镇设有专(兼)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会均配备1名专(兼)职病媒生物防制人员;单位配有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配备人员均不得挂名或临时顶替。所有专(兼)职人员应培训合格后上岗。 |
2017.6 |
|||||
86 |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充足,列入财政专项拨款计划,资金能及时落实到位,可以满足病媒生物防制,特别是公共场所和外环境防制的需要。 |
李小艳 |
镇财政分局 |
2017.6 |
|||
18 |
(二)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
87 |
建立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
李小艳 葛玉梅 |
镇爱卫办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6 |
|
88 |
主要病媒生物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
2017.6 |
|||||
89 |
做好鼠、蚊、蝇、蟑螂孳生地专项治理工作。 |
2017.10 |
|||||
90 |
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做到组织、人员和措施三落实。 |
2017.6 |
|||||
91 |
不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
2017.6 |
|||||
五、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
19 |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健康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
92 |
集贸市场建筑和设施符合要求,具备与食品安全要求相适应的给排水、采光和照明等设施。 |
王大明 李良亚 李小艳 |
镇城管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9 |
93 |
摊位设置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并在不同区域作明显标示。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应分开设置;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 |
2017.9 |
|||||
94 |
加工工具及食品容器清洁卫生,食品容器存放应当设置台架,不得着地放置。 |
2017.9 |
|||||
20 |
(二)县城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95 |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
杨咏梅 |
镇宣传科 |
2017.9 |
|
96 |
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开水、饮用水及相关设备。 |
2017.9 |
|||||
97 |
县城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按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
2017.9 |
|||||
六、传染病防治 |
21 |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
98 |
有传染病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有关资料齐全。 |
李小艳 |
镇爱卫办 |
2017.6 |
99 |
有年度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 |
2017.6 |
|||||
100 |
有稳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完善。 |
2017.6 |
|||||
101 |
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
2017.6 |
|||||
七、社区卫生 |
22 |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
102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比较完善,能够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生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
李小艳 |
2017.6 |
|
|
|||||||
103 |
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等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
2017.6 |
|||||
七、社区卫生 |
23 |
(一)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
104 |
社区爱卫组织健全,主要负责人任爱卫会主任。 |
李小艳 |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6 |
105 |
开展各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
2017.6 |
|||||
106 |
卫生组织制度健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有美化绿化,卫生设施完善。 |
2017.6 |
|||||
107 |
社区能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有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
2017.10 |
|||||
24 |
(二)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 |
108 |
社区道路硬化平坦,环境绿化美化。 |
卜海 李小艳 汪小梅 |
镇城管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10 |
|
109 |
路面、绿地、院落等外部环境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建筑,环境整洁。 |
2017.10 |
|||||
110 |
楼道整洁,无乱堆杂物。 |
2017.10 |
|||||
111 |
有专人负责非法小广告的监管和清理。 |
2017.10 |
|||||
112 |
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
袁大勇 |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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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 |
宋虎成 |
镇城管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10 |
|||
114 |
公共厕所达到三类或三类以上标准,有专人管理保洁,通风照明良好,厕所内清洁卫生,无蝇无蛆,基本无异臭味。 |
2017.10 |
|||||
八、乡镇辖村卫生 |
25 |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区、市)平均水平。 |
115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高于省、市平均水平。 |
李小艳 |
镇爱卫办 |
2017.6 |
26 |
(二)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
116 |
村民基本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 |
2017.6 |
|||
八、乡镇辖村卫生 |
27 |
(三)30%以上村庄建成省级卫生村。 |
117 |
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村镇活动,相关乡镇30%以上村建成省级卫生村。 |
李小艳 |
镇爱卫办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11 |
28 |
(四)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
118 |
水源周围30米以内不得有渗水厕所、猪圈、畜棚、污水坑沟、垃圾堆和企业有毒有害物质等污染源。 |
王大明 葛玉梅 杨咏梅 |
镇规建所 镇爱卫办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6 |
|
119 |
学校、医院、机关单位和公众活动场所公厕达到无害化标准。 |
李小艳 |
镇爱卫办 镇城管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10 |
|||
120 |
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5%。 |
2017.10 |
|||||
29 |
(五)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 |
121 |
村庄道路平整硬化,村容整洁,无乱搭乱建。 |
汪小梅 宋虎成 李小艳 |
镇爱卫办 镇城管所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10 |
|
122 |
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 |
2017.10 |
|||||
123 |
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有序。 |
2017.10 |
|||||
124 |
有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
2017.10 |
|||||
30 |
(六)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
125 |
积极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村民卫生习惯良好,居室内外干净整洁。 |
2017.10 |
|||
126 |
开展卫生示范户评选活动。 |
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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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七)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
127 |
村内家禽牲畜实行集中化养殖或圈养,无散放现象。 |
袁大勇 |
各相关村(社区) |
2017.10 |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