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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01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粮食,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4-28
文号: 灌粮发〔2017〕1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科室、下属单位:现将《灌南县粮食局地震应急专项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灌南县粮食局地震应急专项预案(原灌南县粮食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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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粮食局地震应急专项预案

各科室、下属单位:

    现将《灌南县粮食局地震应急专项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灌南县粮食局

                           2017年4月26

为有效地推进我县震灾防御工作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地震应急反应能力,以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粮食局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粮食部门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结合粮食部门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粮食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自动采取紧急措施,有效地控制或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为尽快恢复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提供基础保障。

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

(一)县粮食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县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县粮食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县政府领导下,配合灾区政府指挥各级粮食部门进行抗震救灾工作。

2、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3、统一调配粮食供应。

4、向县政府汇报震情、灾情和救灾情况。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粮食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办公室。

主任:局分管办公室的领导

副主任:县局办公室主任

成员:县局科室负责人、直属各单位负责人。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组织救灾粮食供应。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5、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协调、通讯、交通保障组

  长:县粮食局分管领导

  长:县粮食局购销科负责人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购销科、局各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

1)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震灾破坏的通讯网络,保证灾情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2)调集车辆待命,随时为抢险救灾、供应粮食提供交通服务。

3)有效协调各工作组的抗震救灾工作。

4)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宣传教育组

 长:县粮食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县粮食局办公室负责人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办公室、局各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

1)搞好震后宣传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消除恐慌心理,科学避险。

2)宣传自救、互救、防疫知识,减少次生灾害带来的损失。

3)采取避谣措施,消除谣传影响。

3、基础设施保障组

  长:县粮食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监督检查科负责人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监督检查科、局各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

1)评估建筑损坏程度,制定应急抢修加固方案。

2)指导搭建必用的避灾帐篷。

4、经费保障组

  长:县粮食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县粮食局财会科负责人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财会科、局各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

根据灾情所需,按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

5、粮食供应保障组

  长:县粮食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县粮食局调控科负责人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购销科、局各直属单位。

主要责任:

1)根据灾情,负责向上级申请批准动用自治区和县县储备粮,安排救灾计划,做好粮油调运工作。

2)与粮食局直属单位协调做到各地的粮油加工、储存、调运、供应等工作,统一指挥粮食局所属粮库,统一调度车辆,确保救灾粮油及时供应到位。

3)督促所属各粮食储备库做好储备粮动用和交通运输工具的准备工作,随时按照县局要求参与所在地的救灾粮调运和供应工作。

4)加强各粮食储备库和大米加工厂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救灾粮盗抢丢失。

6、市场监管组

  长:县粮食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县粮食局监督检查科负责人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监督检查科、局各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地震应急状态时期粮食县场秩序,对粮食救灾粮的粮源安排、运输、包装、粮食质量卫生以及加工过程中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依法查处粮食应急状态时期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县场、强买强卖及违反最高、最低库存量规定等扰乱县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3)负责粮食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4)必要时,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联合执法,维护粮食县场秩序。

二、临震应急

县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即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县粮食局的临震应急反应包括:

(一)县粮食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通报震情、宣布启动本预案,研究布置地震应急工作;对预报区内粮食部门的防震减灾领导机构,提出应急工作要求,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工作。

(二)全体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进入应急工作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报震情信息。保证通讯畅通,收集异常情况,随时向县政府报告灾情变化。

(四)检查县粮食局应急救援队伍和救灾粮食供应的准备情况,保证人员到位、物资充足,随时准备赶赴震灾区。

(五)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险疏散。

(六)对重点设防的部位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本部门的安定。

三、震后应急

(一)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在我县发生后,县粮食局应迅速了解震情、灾情,采取应急行动,实施应急预案,迅速报告县政府,立即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县粮食局和灾区各粮食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开赴地震现场,配合灾区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保证灾区群众粮食供应,稳定社会秩序。

(二)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地的粮食部门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粮食局并抄送有关部门;设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县粮食局要及时将震情、灾情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并视情对灾区进行慰问,指导应急工作。

四、粮食供应保障措施

严重破坏性地震和特大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粮食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在县政府政府领导下,协调、组织灾区粮食供应工作。

(一)灾区所在地粮食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全力以赴做好粮食供应工作。

(二)灾区所在地粮食部门粮食供应出现紧缺时,要迅速向县粮食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申请调拨。若因客观原因调拨不及时或灾情严重不能保障救灾需要时,可申请相继使用市、县和中央储备粮。

(三)全县各级粮食部门要按照县粮食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加工生产能力。要管理、维护好设备,准备好必要的加工人员,随时准备突击生产。要提前与系统外大中型加工企业签订协议,必要时委托加工,确保救灾粮供应。县内加工能力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时,县粮食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可根据灾情,直接从县外调入面粉或食油。为确保救灾粮及时足额到位,全县要确定一至两个加工能力较大的加工企业负责加工。在灾情严重时,要从附近县粮食系统加工企业组织调拨,确保救灾粮供应。

(四)根据我县粮源分布情况,粮油调拨及运输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1、救灾粮采取就近、合理、安全的调拨原则。

2、运输方式主要是公路。采取快捷、便利的原则。

(五)灾情发生时,各级粮食部门要统一调度所属车辆,确保救灾粮及时调拨到位。

五、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1、经费保障:各级粮食部门要根据灾情提出救灾资金申请,报请财政部门批准执行。

2、交通保障:灾情发生时,各级粮食部门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铁路、交通、公路、水利、交警、航空等部门给予相应的交通保障。

六、其他

(一)本预案是县粮食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组制定的本系统的防震救灾工作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实施。

(二)县粮食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出具体、详实、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报县粮食局防震减灾领导组备案。

(三)本预案由县粮食局防震救灾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