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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7-0008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7-04-28
文号: 苏教办基﹝2017﹞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到位。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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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到位。
  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影响义务教育乃至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的核心环节。各地要高度重视,吃透内容,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向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汇报,向县区落实,向所有学校传达,严格按照《通知》精神,不折不扣地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巩固多年来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重大成果,不断促进教育公平。
  二、确保规范招生到位。我省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通知》要求,细化具体操作措施,认真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的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国家重申的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规定,完善和加强对学校招生宣传、入学材料收集、入学依据和入学方式等重点环节的督查,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所有学校招生入学报名表中,不得有填写各类社会培训及等级证书的栏目。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积极推进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各地要切实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工作。严格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三、确保均衡分班到位。在严格控制择校的同时,坚持零择班原则。建立生源均衡分班制度,各地要提出学校均衡配置班级教师和均衡分班的意见,并加强指导和检查,各校要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今年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与非重点班;除教育部《通知》明确的以外,所有中小学不得举办涉及义务教育的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班。确需举办的,必须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四、确保责任督查到位。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主城区、热点学校的指导、管理、督查和监控。校长和老师不得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影响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秩序的各种活动和宣传。学校主管部门要及时提前告知、把握苗头、过程指导、依法约谈。要开展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向社会公布督查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
  五、确保宣传引导到位。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在社区和学校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方便和服务广大群众。各地和学校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校长和师资队伍交流情况、招生入学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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