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体育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结合实际,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要求,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附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