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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7-00097 信息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意见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7-05-03
文号: 苏教体艺[2017]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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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体育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结合实际,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要求,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附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