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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11-0000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1-01-21
文号: 灌海渔发〔2011〕1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检查的通知(原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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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海渔发〔2011〕11号
 
 
关于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检查的
  
局属各单位:
根照江苏省农委《关于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农办质[2011]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县“三品一标”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海洋与渔业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检查工作组(名单见附件2),负责全县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搞好检查,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突出重点,细化检查。此次检查的重点是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生猪、鸡、鸡蛋、肉兔等生产基地和企业,要逐一检查、一个不漏,并如实填写“三品一标”检查表和汇总表。
三、强化落实,加强监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面向有关人员指出,限期整改,并加强督查,不断提高“三品一标”产品的管理水平,维护其市场信誉和社会公信力,促进“三品一标”更好更快发展。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于2月15日前连同汇总表分别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附件:1.2011年灌南县“三品一标”专项整治方案
2.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三品一标”检查工作组成员名单
 
 
 
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三品一标 专项检查 通知
  抄报:市农委 县政府办公室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7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2011年灌南县“三品一标”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下称“三品一标”)市场信誉和社会公信力,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农办质[2011]4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检查我县辖区内“三品”认证动物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的确认,强化对获证农产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保证认证农产品的产品质量。
二、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生产经营规范性,产品质量安全性,包装标识合法性。
三、检查任务
一是确保我县动物产品“三品一标”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防范和杜绝突发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是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实现获证单位生产过程有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与其对应的生产管理记录档案,执行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增强获证单位使用标志的积极性和规范性,确保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四是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健全“三品一标”监管长效机制。
四、时间安排
2011年1月17日至2中旬。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确保整治任务顺利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行力度,集中检查“三品一标”获证单位的生产档案记录和包装标识规范化使用情况,通过监督检查,促使“三品一标”获证单位持续保持“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销售有标识、质量可追溯”。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调动执法、检测、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与配合,整合现有资源,形成各尽其职、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四)加强对“三品一标”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加强科普知识宣传和业务培训,有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县各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了农业品牌化发展,农产品市场化建设和农产品增值、农业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附件2: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三品一标”
检查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 军 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管延华 县海洋与渔业局畜牧股股长
成 员:贾月楼 县畜牧兽医站站长
            王 林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葛建军 新安动物防疫检疫所所长
            蒋洪波 李集动物防疫检疫所所长
封其善 百禄动物防疫检疫所所长
陈士九 长茂动物防疫检疫所所长
朱 刚 张店动物防疫检疫所所长
下设办公室,联络员卞明媚,办公电话(传真):8326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