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46号
关于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城区分校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城区分校(筹):
你们报来关于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城区分校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城区分校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82-01-517761。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经七路西侧、北环路南侧,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总占地面积51418平方米,约合77.1亩,总建筑面积37945平方米。购置生活设施、图书、课桌凳、数字教育资源、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