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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07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建设,科技、教育,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5-08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4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教育局新建灌南县淮河路实验学校(暂定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灌南县教育局新建灌南县淮河路实验学校(暂定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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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740

关于灌南县教育局新建灌南县淮河路实验学校(暂定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教育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灌南县淮河路实验学校(暂定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淮河路实验学校(暂定名)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82-01-503038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为654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2600名。项目占地约83亩,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1623平方米、综合楼7755平方米、食堂2507平方米、艺体馆4506平方米、传达室36平方米、公共连廊1656平方米。容积率0.47,绿地率36.82%,建筑密度16.8%,建筑高度21.8米。购置生活设施、图书、课桌凳、数字教育资源、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

项目地址位于灌南县淮河路北侧、瑞安路西侧、硕项路东侧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开发商捐赠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法人代表:周达华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