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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07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运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意见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5-08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4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对灌南县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瑞轩学府房地产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意见

关于对灌南县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瑞轩学府房地产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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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743

关于对灌南县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瑞轩学府房地产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意见

灌南县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对瑞轩学府房地产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委2016929日以灌发改201679号文核准了瑞轩学府房地产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6-320724-70-02-517670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扬州北路西侧、新港大道南侧项目我委原批复总用地面积466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89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未计不计容部分面积,因项目用地方案调整,调整后的总用地面积为4958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8513平方米,其中计容部分建筑面积123963平方米,不计容部分建筑面积24550平方米。我委原则同意该调整内容。

四、灌发改201679中其余批复事项不变。

(此页无正文)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