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8946/2017-0000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社团管理,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5-10
文号: 灌民发(2017)3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志愿者协会:你们提出的“关于灌南县志愿者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谢曼佳变更为刘振。履行时间从201…

关于同意灌南县志愿者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批复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南县志愿者协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灌南县志愿者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由谢曼佳变更为刘振

履行时间从2017426日起算。

 

特此批复。

 

 

 

                             灌南县民政局

                             2017426